市司法局:
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 "放管服" 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下发《北戴河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针对我区25件规范性文件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严格履行各部门提供清理意见、清理依据,各主管区领导综合把关,区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确定的相关程序,现将清理结果如下:
一、因新旧政策更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北戴河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废止。
二、因时效到期,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2件,《北戴河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暂行办法》、《北戴河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失效。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填表日期:2019年7月30日
处理结果 |
市政府部门 |
县区政府 |
县区政府部门 |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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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已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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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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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列入修改计划的规范性文件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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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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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0 |
清理工作联络表
县区政府 |
牵头单位 |
清理工作联络员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北戴河区 |
司法局 |
于颖 |
科员 |
4186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