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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特定身份 电信诈骗多发 欺骗性强

发布日期:2011-11-28 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有这样一种犯罪,不法分子不仅胆大妄为,而且在高压严打之下,依然频繁假冒公检法人员进行诈骗。这种犯罪就是电信诈骗。电信诈骗多种多样,包括冒充特定身份诈骗(即假冒公检法等部门的人员进行诈骗)、网络购物诈骗、中奖信息诈骗、视频诈骗等危害无穷。
《法制日报》记者在近日采访调查中发现,当前,冒充特定身份诈骗高发多发,已逐渐成为电信诈骗的最主要类型。
假冒公检法骗群众屡屡得手
"你在××人民法院有传票,请速来领取。若不领取,将予以强制执行。回复请按9。" 当你拿起电话听到类似这样的语音提示时,该怎么办?正确答案是:立即挂上电话,不予理睬。
如果你按9,很可能和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两名群众一样上当受骗。近日,不法分子冒用泰和县人民法院名义,在电话中谎称送达法院传票,并以强制执行、冻结账户、拍卖财产等威胁,诱骗群众将存款转入其账户。最终,当地两名群众被骗1.5万元和10万元。
泰和县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吴显敏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不仅仅在吉安,江西南昌等地都出现了假冒法院工作人员的诈骗电话。
记者调查了解到,冒充特定身份诈骗最早出现在东部沿海经济较为发达城市。据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周天平介绍,无锡市在2007年年底就出现了冒充特定身份诈骗电话,目前,该类诈骗形式多样,既有单独冒充警察、检察官或法官进行诈骗,如冒充公安经侦人员,谎称群众涉嫌洗钱犯罪;也有多人分工假冒公检法人员联合诈骗。
"群众听到自己涉嫌犯罪,往往急于辩解,假冒公检法的人员则轮番上阵,反复恐吓,导致群众慌忙将钱汇至其所谓的安全账户。" 周天平说,在警方的严厉打击下,电信诈骗在无锡的发案率得到一定遏制,但冒充特定身份诈骗依然相对高发,群众受骗数高达所有电信诈骗受骗总数的30%左右。
"南宁出现冒充特定身份诈骗是在今年年初,但发展势头迅猛,现在该类诈骗已占所有电信诈骗的30%左右,而且有上升趋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业队负责人曹韩文说,由于冒充公检法人员更容易取得群众信任,该类犯罪可以说是屡屡得手,导致不法分子变本加厉疯狂作案。
高压严打之后很快卷土重来
据了解,冒充特定身份诈骗 "成功率" 高,为诈骗提供技术支持的中间商 "功不可没" ,如一些电信部门代理商违规提供透传业务,使得诈骗用的网络电话呼入时显示为本地号码甚至是公检法机关的号码,导致群众信以为真。以往,由于法律规定不明,对中间商往往难以定罪处罚。为改变这一局面,2011年4月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打击电信诈骗,各地公安机关更是不遗余力。公安部调兵遣将,侦破了包括 "3·10" 特大跨境电信诈骗在内的一批大案要案。
针对电信诈骗区域跨度大、受害人涉及面广,且呈现专业化、集团化等特点,2011年7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业队,专职打击电信诈骗。
曹韩文表示,专业队由刑侦、网侦、派出所等多警种民警组成,形成了更为锋利、有效的打击。专业队刚刚成立,南宁便发生了视频诈骗38万元一案,专业队各警种相互配合,查找线索和分析研判同步进行,兵分三路36小时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专业队正在经营几起冒充特定身份诈骗案件,相信不久即会破案。" 曹韩文说。
然而,高压之下,电信诈骗依然层出不穷。
"严打是必须的,但坦率地讲,效果并不明显像打掉‘3·10’一案,抓获了数百名冒充特定身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但该类犯罪在地方仅仅销声匿迹一周甚至更短,便卷土重来。" 一名从事公安工作多年的警官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一些犯罪嫌疑人交代,由于收益高、风险小,一些毒贩都改行从事电信诈骗了。
变攻为守源头提醒民众防范
由于电信诈骗多为跨境犯罪、幕后主使往往藏身境外,侦查打击和追赃困难重重。现实让公检法机关不得不改变战略,在重拳出击的同时,花更多的精力用在防范上。
周天平介绍说,2009年10月,无锡警方主动与电信部门合作,研发推出了 "防诈骗语音提示平台" ,凡VOIP网络打入无锡市内座机电话符合 "报警" 条件的,一旦该电话被接听,在挂机瞬间,系统即时呼入并语音提示群众:之前接到的可能是诈骗电话。
针对假冒无锡公安并通过透传将呼入号码改成无锡公安刑侦部门电话号码的行为,无锡警方与114查号台合作,凡是外地拨打114查询该号码的,要提醒可能涉及电信诈骗。
据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邵晓东介绍,杭州警方加强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如在24小时运行的自助银行,通过电子屏幕、张贴告示等方式对民众进行提醒。同时,通过基层派出所联动的方式,将电信诈骗防范提醒入社区。
正因为提醒及时,面对不法分子以 "法院传票" 进行的 "狂轰滥炸" ,江苏徐州市民不为所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勇介绍说,徐州中院发现该类诈骗电话有抬头趋势,立即通过电视、报纸和在立案大厅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的防诈骗宣传。
"我们反复告诉群众,法院从来没有使用过语音电话来送达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的送达通常是直接送达或快递邮寄送达;除刑事自诉案件等极少数情况下,传票一般用于民事、行政案件;法院强制执行有严格的程序,冻结账户行为前,一定会有裁定书送达。" 李勇认为,只要对群众及时进行宣传,电信诈骗是可以预防的。
"我国公检法办案相互独立,各有分工。群众如果了解这一点,当对方所谓公检法人员在电话中来回移交案件时,就知道其中肯定有假。" 周天平最后表示,群众的防范意识也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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