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朋友圈中 "点赞" 获得礼品的手段成为一些商家招揽客源的方法之一。集赞获得礼品也让一些人尝到甜头,甚至在淘宝网衍生了 "点赞一族" 。然而,如果有人告诉你,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相关内容并集够26个 "赞" ,就能免费游深圳、香港、澳门,你会心动吗?
最近,不少微信的朋友圈都在转这个貌似 "馅饼" 的点赞活动。而一些参与旅游的游客则大呼上了 "陷阱" 的当。记者查证发现,这种活动并不靠谱,而且涉嫌 "零负团费" 招揽游客。
吐槽:微信集赞换旅游成购物游
近期,一个名为 "港澳双人游" 的微信公共号发布信息: "只要转发本条内容至您的微信朋友圈,并关注本微信,累积获得26个‘赞’,即可获得本公司赠送的免费旅游。"
见此,一些市民忍不住转发。河南省洛阳市市民董女士也是这个 "馅饼" 的享用者之一。记者在其分享的微信中发现,只要转发该条内容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关注发送该信息的微信公众号,累计获得26个 "赞" ,即可获得康辉旅行社送出的深港澳5天4夜单人游。更让人心动的还不止于此:集够56个 "赞" ,能获赠深圳、香港、澳门5天4夜双人游;集够76个 "赞" ,还能获赠深圳、香港、澳门5天4夜3人亲子游。
"据该微信号回复的内容提示,只有持他们邮寄的免费旅游卡预约,才能报名免费港澳游。" 董女士告诉记者,她确实收到了两张自称中国康辉旅行社寄来的票。这更让其坚信不疑,还极力推荐身边的朋友赶紧转发。
然而,令董女士想不到的是,本来兴奋的免费之旅却让其受了一肚子气。她告诉笔者,所谓的 "康辉旅行社" 邮寄给她的免费旅游卡的背面写明 "绝不强制购物及签订购物协议" 。随卡附的活动细则中还提到,游客持该旅游券于预约时间在深圳皇岗口岸集合。旅游券包含食宿费、景点门票、交通费等在香港、澳门的一切费用。
"当时是一辆大巴接的我们,但是,旅游大巴进入香港后,直接开到距离口岸不远的一家海参店停留了40分钟。导游要求游客购买海参口服液,而且价格不菲。" 董女士表示,剩下的行程也基本围绕香港的商店打转。
真相:涉嫌 "零负团费" 招揽游客
记者从中国康辉旅行社了解到,该公司并没有举办类似活动,也不会以低于旅游行业标准的价格发放各种广告,希望大家不要上当受骗。中国康辉旅行社工作人员说: "最近,有不少人给公司打电话询问这个活动的真实性。公司都给予否定的回答。" 工作人员表示,集几个 "赞" 就可以享受原价数千元的旅游,肯定不靠谱。
一家旅行社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这种微信点赞的免费游实际上是 "零负团费" 的新变种。 "自从2013年新《旅游法》实施以来,‘零负团费’一直受到严厉打击,正规旅行社几乎不开展发放旅游免费券、贵宾卡等活动,更不可能提供‘免费午餐’给游客。"
笔者了解到,所谓的 "零负团费" 深圳、香港、澳门,一般是一些 "黑旅行社" 以正规旅行社的名义,以低价甚至免费为噱头吸引游客,通过发放旅游赠券、贵宾卡等方式,非法组织游客到深圳、香港、澳门地区购物。
追访:微信发布方称 "推广市场"
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中,输入 "微信点赞" 、 "港澳游" 等关键词,记者发现不少类似微信点 "赞" 获赠深圳、香港、澳门旅游的活动。对此,不少网友纷纷 "吐槽" ,直呼这不是 "景点游" ,而是 "购物点游" ,原以为可免费游深港澳,最后却被迫花了1万多元。
记者拨打了几家宣称能免费旅游的旅行社的 "官方电话" 。接线员先确认自己是否已集得足够的赞后,又询问记者的年龄、居住地。对方表示,旅游住宿都是4星级酒店,交通方便,全程空调大巴。游客只要自付往返深圳的费用,在深圳皇岗口岸出关后再交200元导游费即可。 "这就是全部费用,其他的吃住行都是我们买单,就是为了推广市场,马上就没位子了,你抓紧预订。" 而事实上,参与集赞的游客在行程中都被要求大额购物消费。
对于微信点赞背后的消费陷阱,一名资深广告人士告诉记者,随着网络信息越来越发达,微博、微信等正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但在无形中也为一些不准确甚至恶意消息的扩散提供了土壤。 "微信上那些看起来动动手指就能得到好处的信息,其实并不难辨别真伪,只要大家不要贪图小便宜,仔细甄别,很多事情便可一清二楚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据旅游部门此前发布,此类微信集赞活动系网络宣传手段,存在大量的以旅行社名义制作的港澳游、云南游、海南游等免费旅游券,均系违法经营旅游业务。
国家旅游局有关部门发布警示,如需持券旅游,应向当地旅游部门核实旅游券发行方的资质,切勿盲目出行。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应当与旅游经营者订立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旅游经营者强迫旅游者签订购物协议或有强制交易行为时,旅游者应当机立断,予以拒绝。
此外,腾讯微信团队曾发布公告,反对不正当利用公众账号群发消息的功能作出破坏用户体验的行为,特别是通过群发消息等手段强制或诱导用户分享至朋友圈的营销行为,并称 "如果用户发现有公众号存在诱导分享行为的,欢迎通过微信的举报功能进行检举" 。
【法官说法】
运用法律思维维权
基于熟人社会中熟人关系的可信度较高、关注度较高、传播扩散较快的优势,集赞送礼、点赞有奖成为商家微信公众号市场营销的新手段。通过该活动,商家可以快速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和美名度,达到广而告之的目的。消费者也能得到商家的低折扣或赠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但是,在实践当中,由于互联网交易立法的滞后性和个别商家的不诚信行为甚至是故意的欺诈或诈骗行为,往往会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为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参与此类活动中,一定要有警惕的意识和自我防范的意识,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思维来观察,并注重用法治的方式进行维权。
一是保持警惕心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在某些集赞送礼活动中,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姓名、手机号码甚至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一旦遇到此类要求消费者提供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的情况,尽量不要参加该类活动。因为一旦个人信息泄露,不但可能造成消费者经济上的损失,也能为不法分子绑架、敲诈勒索提供便利。
二是增强证据意识,收集保存原始凭证。针对商家不兑现承诺、随意变更约定和附条件的行业,消费者要有证据意识,对商家发布的原始信息要注意收藏和保存。因为这些原始的信息是消费者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不可缺少的法律依据,俗话说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正是这个道理。
三是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在旅游合同中,一事实上要签订书面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合同中的条款仔细研究。对商家单方面减轻责任的条款或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条款,要商家明确说明。消费者对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尤其是强制性消费条款,应该明确表示拒绝。
四是合法权益受损后应及时报案,投诉维权。商家发布信息在《合同法》中属于 "邀约" 的行为,一旦消费者完成点赞任务,视为 "承诺" 的行为。此时,双方达成民事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双方行为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若商家擅自单方变更合同,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消费者遇到的是诈骗犯罪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