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写好评可以获得 "京豆" 的奖励机制,京东商户邓松雇用十余人以 "自买自卖" 的方式刷单,再以获取的 "京豆" 虚假交易骗取货款800余万元,因此将自己送上了法庭。
2016年12月20日,雾霾笼罩着北京城,车辆在路上匆忙地行驶,人们的脚步也不自觉地加快。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内,灯光在窗外黑蒙蒙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明亮。
9点40分左右,法庭的大门被打开,法警押着一名戴着黑色眼镜,身穿运动装的男子走向被告人席。突然,旁听席上一名老年妇女站了起来,脱口喊道: "儿子!" 之后,她便哽咽地说不出话来。法警示意她别激动、坐下来。被押解的男子边走边重重地向她点了两下头。
从这名老年妇女口中,其他旁听人员得知,她是今天接受审判的被告人邓松的母亲,她与孩子的爸爸是从四川省德阳市赶来听审的。
套现 "京豆" 致富
邓松,现年30岁,中等身材,文质彬彬。出于某种原因,他没有读完大学。大学肄业后,他一直自己做小生意。后来,因女朋友在四川省绵阳市工作,邓松便离开父母到绵阳市和女朋友生活在一起。
2014年4月,邓松与好友在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公司)运营的京东商城注册了一家店铺,经营皮具、配饰等,两人各自算账。
在一次交易中,有一位女客户向邓松订购了各种花色的公交卡套,实际上只让他发了一种花色。 "选择多种商品,每种都给好评,就能多得到京豆。京豆可以充话费,购物时可以抵扣现金。" 女客户向邓松解释道。
通过了解,邓松得知,所谓京豆,是指消费者在京东商城参与购物、评价、晒单后获得的一种奖励。这种奖励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能用于消费,在用户进行消费时,一般100京豆可以抵1元现金使用。但京豆支付不得超过每笔订单结算金额的50%。
这个偶然获得的信息让邓松深受启发。京东商城 "店小二" 每月给商家排名。邓松的店铺注册不久,相对于京东商城其他经营时间很长的店铺来说,他店里的货物很难卖出去。那么,自己为什么不试试以 "自买自卖" 的方式提升信誉和带动销量呢?
自认为找到了赚钱捷径,邓松很快行动起来。他在京东商城开了几十家店铺,并购买了5000个普通买家账户,又雇用了15个人刷单,一般一次交易购买三五十件商品。下单后选择厂家送货,之后点击已收货并给出好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交易并没有发货和收货的程序。
经过一段时间的操作,邓松发现使用普通账户刷单获得的京豆太少,还不够抵扣每笔交易须支付给京东商城约8%的手续费。而京东商城钻石买家对购买商品(价值不低于10元)进行评价时,可获得40个京豆。邓松从某购物网站购买了上千个钻石级买家账户用于虚假交易。如此计算,邓松用京东商城钻石级买家账户每刷一单,京东商城在扣除手续费后,其刷单获利在32元左右。最多的时候,邓松等人每天刷5000单,每天获利大约15万元。虽然
邓松意识到自己赚取的是不义之财,但他并不知道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从2014年6月到2015年5月的10个月里,邓松在京东商城通过自买自卖、给予好评,获取京豆并利用京豆再次进行虚假交易的方式,一共赚取了800余万元。
争辩诈骗罪名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2015年5月22日,京东公司对加盟商的交易单进行抽查时,发现了大量购买不同商品的小额订单。通过订单梳理,京东公司发现这样的订单基本出自34个在深圳注册的商家,而商家开户银行却集中在绵阳市。其中,商家的IP地址大量重复,大量买家的IP地址也与商家IP地址重复,订单大部分采用商家自送,而快递公司送货则重复使用相同的快递单号。
京东公司认为,该商家存在自己下单、自己确认购物完成以套取京豆到京东公司套现的欺诈行为。京东公司查明涉案34家商家收受款项中有约1000万元通过京豆套现取得。5月25日,京东公司对涉案商家账户进行冻结后报警。
2015年11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将邓松抓获归案;12月18日,邓松被批准逮捕。
"我认为我不是诈骗,这些钱是给京东提供好评得来的。" 邓松在庭审中多次表明,写好评相当于给京东商城做了广告。
邓松的辩护律师始终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他认为,邓松向京东商城缴纳了平台使用费,京东公司对每一笔交易也收取了手续费。给好评是真实存在的,得 "京豆" 并未违反京东公司的相关规则。根据 "京豆" 发放规则,是否给予 "京豆" 奖励的审核权在京东商城。京东商城对邓松的虚假交易曾多次采取扣减分数、缴纳违约金的处罚措施,表明京东商城明知邓松进行虚假交易,还继续自愿给其发放奖励京豆。邓松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扰乱了市场秩序,应受到工商行政处罚。
受到法律制裁
庭审最后,邓松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他哽咽地说,以前自己只想着挣钱,而不管钱的来路是否正当,希望和他一样的 "赚客" 以此为鉴, "只想着通过点击鼠标就能挣钱、昧着良心给好评,迟早会把自己送上法庭的" 。同时,邓松还表示,如果相关监督到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是在不知道是犯罪的情况下犯下了这样的罪" 。
法院认为,邓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邓松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且赃款大部分被追回,对其从轻处罚。
2016年12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邓松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万元。责令邓松退赔京东公司801.2416万元。
"我不是诈骗。" 听完宣判后,邓松说道。在法警带邓松走出被告人席两步后,在律师的提醒下,他表示 "我要上诉" 。
就在邓松即将走出法庭大门时,旁听席上传来 "儿子,多保重身体啊" 的声音。邓松转过身朝着声源方向郑重地点了点头。法庭大门关上后,邓松那不远千里来庭审现场的父母说出 "求法官……" 几个字后,下面的话则被哭泣声掩了下去。
--摘自《法律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