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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文物的行力,应受何种处罚?

发布日期:2019-05-31 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案情】小峰家附近有一棵古树,已经伴随着小峰从3岁走到了23岁。今年9月,小峰正好上大学四年级,古树也被所在市文物保护单位列为二级保护文物。小区居委会配合文物保护单位为古树架起了防护栏,并为古树挂牌。
小峰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眼看临近毕业自己却没有像样的毕业设计,他很是苦恼。一天,小峰看到了自家附近古树的树皮,一下找到了自己的创作灵感。他想在树皮上设计形象一定是创新之举。临近晚上9点,小峰为了准备作品原料便带着小刀刻划树皮。 小峰的此举正巧被小区巡逻的片警王警官看到。
王警官将小峰带到了派出所,予以了批评教育,说小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小峰的行为应当受到何种处罚呢?
【评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破坏文物的行为应受何种处罚。
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各种历史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文献、实物等。珍贵文物,是指上述文物中的珍品。
破坏文物的行为要与故意毁坏珍贵文物的行为作区分。
故意毁坏珍贵文物,具体表现为:第一,采用爆炸的方式炸毁文物;第二,采用焚烧的方式烧毁文物;第三,采用拆除的方式灭失文物;第四,采用污损的方式毁损文物;第五,采用挖掘、捣毁和其他方式破坏文物。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正常管理活动及文物本身的价值,侵犯的对象是珍贵文物。以上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破坏文物的行为主要包括:第一,刻划、涂污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第二,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第三,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第四,实施其他危及文物安全行为的。破坏文物的,一般情况下,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结合本案,小峰刻划树皮的行为属于刻划国家保护的文物的行为,应当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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