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新用户请点击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所谓鉴定费,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委托或者申请对医疗事故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当向鉴定机构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