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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昧钱遭贬”谈起宋今声

发布日期:2019-03-2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清康熙年间的某一天,家住南昌的一个年轻人偶尔经过京城延寿寺街,看见书铺中有一个少年用几枚钱买了一本《吕氏春秋》,当时恰巧有一枚铜钱掉在地上,这个年轻人见了,便悄悄地用脚踏在铜钱上,等待那少年走了以后,俯身拾起。

此时,旁边坐着一位老者,把眼前发生的一切看了个一清二楚。他忽然站起身来,问了这个年轻人的姓氏名字以后,扬长而去。

后来,这个昧心俯拾一枚钱的年轻人,以监生(国子监学生,明清两代国家最高学府)的身份进入誊录馆任职,赴吏部应选以后,得到了江苏常熟县县尉官职。年轻人欣喜万分,当整装赴任之际,来到巡抚衙门投书请求谒见上司汤斌。

当时汤斌正担任江苏巡抚,结果年轻人 "十谒不得见" ,请求十次也得不到一次接见的机会。年轻人正在纳闷儿,想问个究竟,门卫从官衙里出来传达汤斌的口谕: "你不必前去赴任了,你的名字已经写进弹劾的奏章了。" 年轻人疑惑不解地问: "大人弹劾我是因什么罪状?" 门卫回答: "贪钱。" 年轻人听了暗想: "我尚未赴任,怎么会有贪赃证据?一定是弄错了吧。" 急忙请求当面陈述。

门卫进去禀报以后,又走了出来传达汤斌的口谕: "你不记得从前书铺中的事了吗?当秀才尚且爱一钱如性命,今天侥幸当上了地方官,能不假公器若探私囊、成为戴着纱帽的强盗吗?请你马上解下官印离开,回家以后回躬自省,不要使当地老百姓因为你的贪污盗窃而受苦、痛哭!"

听了这番话,年轻人才想起以前在书铺前叩问自己姓名的老者就是这位巡抚大人汤斌,于是,他满面羞愧地弃官而去。这个故事载于清代沈起凤的《铎译》卷三: "一钱落职" 。

这是典型的 "因小失大" "贪小便宜吃大亏" 。史书没有记载书铺前昧钱的这位年轻人的姓名,可能是顾及他的隐私,唯恐暴露他的真实姓名而影响他的一生。

按道理说,作为一名国子监学生,饱读诗书,深识利害,应当知道 "避嫌" 的深刻道理和侥幸妄为的严重后果。之所以带着学问做出了悖礼犯义之举,说明其学识尚浅,修为不够。倘若当初这个年轻人没有 "书铺昧钱" 的行为或者这个行为没有被人看见,他的人生轨迹必将是另外一番景象。见了人家把钱掉在地上,提醒 "哎!你的钱掉在地上了!" 或者帮助捡起来还给失主,这当然是获誉之举、受赞之行。若被汤斌看见,引起他的兴趣,走上近前,问明白了此人姓甚名谁,日后步入仕途,巧遇上司汤斌,或许前途无法估量。如果昧钱行为没有被人看见,带着这种龌龊人品进入官场以后,天长日久,私欲随着官职的升迁而膨胀,背地里、无人处,就很难避免行贿受贿、假公济私等违法行为,难以保证一尘不染、廉堤不毁、 "金刚不坏" 。

如此说来,要是希望这样的读书人成为忧国忧民、清正廉洁的政府官员,岂不是天方夜谭?所以,考察与任用干部,从来就不是一件小事,用好一个人,成就一项事业;用错一个人,可能败坏一地风气。

                                                                                  --摘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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