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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北戴河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北农字﹝2021﹞30号

北农字﹝2021﹞30号

北戴河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1年北戴河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秦皇岛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神,为提高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水平,提高农产品保障能力,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2021年北戴河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2021年7月6日


2021年北戴河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四个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农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不断提升产地冷藏保鲜农历和商品化处理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高质量农产品的消费需求,

二、思路目标

“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2021年,通过支持符合要求和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综合考虑我区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等因素,按照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秦皇岛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新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主体≥2个。

三、建设重点

(一)实施范围。按照《2021年秦皇岛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相对集中、适当兼顾的原则,我区将主要围绕蔬菜、水果种植,遴选运营良好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二)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支持在村镇具有田头市场并集中开张交易服务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设施向田头市场聚集。

实施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相对健全的财务制度;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有蔬菜、水果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事项(不包括粮食),具备一定从业经验,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三)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藏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库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具体设施建设类型和建设规模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

1.通风贮藏库。在生姜、甘薯、大白菜、胡萝卜等耐贮型农产品镇村,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合贮藏温度。

2.机械冷藏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址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修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事宜的冷藏库和果蔬冷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藏库。

3.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成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库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强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套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设备。

四、资金支持

为鼓励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中央财政将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适当补贴。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式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一)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候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申报,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自行组织建设,项目实施结束经验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采取定额补助、规定上限的方式。以实施主体为补助对象,按照单个主体不超过其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组织实施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或改扩建冷藏保鲜设施。项目采取从申请、审核、立项到补助发放的全过程线上管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一阶段:编制实施方案。依据《2021年秦皇岛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蔬菜、水果生产实际,编制区级项目实施方案,细化进度安排,组织管理等。

第二阶段:组织网上申报。在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前,通过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申报起止时间、方式内容等相关事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或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及时开展申报工作。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和项目实施地点实地勘验,确定最终立项结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建设。实施主体按照技术方案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严格按照备案实施方案建设,不得任意改变建设内容;严格设施建设质量,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对建设或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衣依规处置,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主体责任。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相关部门做好过程监管。

第四阶段:组织开展验收。实施主体完成设施建设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采取由农业农村、财政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验收的方式,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进行实地验收,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得发放补助资金,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按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统一标识和编号。

第五阶段:开展总结评价。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按照有关要求按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资格审核、选址建设、设施检验、补助公示等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健全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定期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填报全省农业项目资金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反馈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进度。

(三)强化风险管理。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取消家庭农产、农民合作社相应资质。

(四)强化宣传示范。做好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途径,灵活运用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实用化服务,让农业经营主体准确掌握政策和建设要求,确保项目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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