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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2018年度,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努力提升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按照《北戴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北人字〔2018〕1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北戴河区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两部分。截止2018年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合计21.70亿元,其中: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期末资产总额为12.01亿元;全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可货币计量资产总计9.69亿元。

1、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2018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完成上报100户,其中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43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57户。

据政府资产年报统计,2018年底资产总额合计12.0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合计6亿元,同比增长0.41%),同比减少4.75%(主要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同比减少45.67%),负债总额3.54亿元,同比增长14.46%(主要是:其他应付款同比增长7.50%,原因是由于应付职业年金挂账),净资产总额8.47亿元,同比减少11.00%。

资产总额按照单位性质划分:行政单位资产总计4.37亿元,占比36.39%;事业单位资产总计7.64亿元,占比63.61%。

资产总额构成如下:流动资产5.44亿元,占比45.29%;固定资产6.00亿元,占比49.96%;无形资产0.17亿元,占比1.42%;在建工程0.31亿元,占比2.58%;长期投资0.09亿元,占比0.75%。

固定资产按类别构成情况:固定资产总计6.00亿元,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分为七大类: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80亿元,占比46.67%;通用设备1.70亿元,占比28.33%;专用设备1.11亿元,占比18.5%;文物和陈列品0.16亿元,占比2.67%;图书档案0.04亿元,占比0.67%;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19亿元,占比3.16%。

2、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按上级要求,我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工作于2017年初启动,由于区内大部分公共基础设为以前投资建设,原始价值无法确认,且资产管理和维护主体不明确,容易造成此项统计不够全面。2019年2月区财政局及时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抓紧做好公用基础设施等资产登记入账和管理工作”的要求,该文件为公用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了提供了依据,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当中。

截止2018年底,全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上报18户,可货币计量资产总计9.69亿元(因2017年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按名义金额1元计算,2018年按估价计算,故两年可货币计量资产总计无可比性), 其中:政府储备物资资产0.26亿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5.29亿元;保障性住房资产0.38亿元;受托代理及其他资产3.75亿元。另外文物文化资产不可移动文物101处(省级以上3处),可移动文物187套(三级以上文物50套)。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备案情况

2018年,本区审批、备案资产全部为固定资产,未涉及流动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其他国有资产。

2018年,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及备案143笔,涉及原始价值共4745.39万元。

1)无偿划转资产1452.72万元,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划转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222.21万元;

2)报废资产1423.45万元,主要是北戴河医院、园林局、第二中学、第三中学、海北路小学等单位报废资产;

3)公开拍卖资产原值1869.22万元,全部为北戴河区医院拍卖资产。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工作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2017年以来,为更好促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处置等工作,按照市财政局重新修订下发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北戴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北财[2017]104号)、《北戴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北财[2017]105号)、《北戴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北财[2017]106号)、《关于规范北戴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北财[2017]107号),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予以了规范;对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项使用管理制度等内容提出了要求;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闲置资产处置的审批、划拨、出售、出让、置换、报废报损、核销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管理。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规范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审批,把住了资产的“入口”和“出口”关,使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得到了加强,杜绝了超标准资产配置,使各单位资产配置更加科学合理,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监督资产处置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2018年完成国有资产购置审批538项;处置审批及备案143笔,涉及资产原始价值4745万元。2018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益779万元。

3、推行“阳光”交易,促进保值增值

按照《北戴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将所有出租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完成了出租资产审批、备案。对到期资产实行公开招租,使资产出租行为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杜绝了暗箱操作,有效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了使用效益,促进了资产保值增值,真正让国有资产“活”了起来,并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使我区财政收入得到了提高。

2018年底,区公物仓共备案出租资产236项。当年共组织实施6场拍卖会,合计成交出租资产130项,年租金成交总额1628.84万元,实现较底价增拍900.47万元,增幅123.63%。

4、夯实支撑手段,推进管理高效

搭建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提供了管理平台,也为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和预算编制精细化奠定了基础。目前,纳入财政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配置、使用与处置等方面均已实现网上审批审核管理。资产登记管理与财政资金支付和单位财务报账系统也实现了有机衔接,确保了资产购置及时入账、资产处置及时销账,推进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融合。

5、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督落实

2018年,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情况清查》的通知,对我区国有资产出租行为进行了再次清查,并由财政局联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成立了专门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有效规范了出租资产管理,保障了出租收入及时收缴入库。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区纳入国有资产统计的共24户,其中区属国有企业20户,事改企单位4户。

(一)国有企业(含事改企单位)资产及经营总体情况

全区经营性国有单位资产总额10.58亿元;负债总额5.39亿元;所有者权益5.19亿元;资产负债率50.9%;营业收入1.27亿元;全年盈利0.14亿元。相比年初,所有者权益增加0.74亿元,扣除注入资本、利润分配等因素,增加0.13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3%。

报表上报单位中,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4家:北戴河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北戴河暑期供应站正常经营;北戴河区房屋修建工程处、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招待所处于停业看守状态,人员分流到社区。正常经营的企业8家:北戴河金穗军粮供应储备有限公司、北戴河金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基本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微利运营;北戴河区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戴河园林工程公司、北戴河区全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北戴河区城安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一定程度上承担着区政府的政策性任务。北戴河区容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戴河区君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着退伍军人的安置管理任务。待转型平台公司4家:秦皇岛市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着我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收尾工作;北戴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着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北戴河区海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着太平庄棚改房建设任务;北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归开发区统一管理。民升房地产公司取得政策性贷款5000万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政策性贷款5000万元;海潮投资公司取得政策性贷款4070万元。无实际经营业务的企业8家:秦皇岛市北戴河视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北戴河人防宾馆、秦皇岛市北戴河人防培训中心等3家待注销;秦皇岛市北戴河民亿供热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新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原为争取政策性贷款而设立;秦皇岛市北戴河海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城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为聚鸿公司2018年设立的子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

综合来看,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小,盈利状况一般。在2018年我区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411万元中,北戴河园林工程公司占到87%。

(二)国有企业监管情况

1、完成区属国有企业统计评价和调研工作

2018年度,我区首次将全部国有企业纳入统计报表范畴,全面掌握区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总量和保值增值情况。同时,财政局通过逐家企业的调研,掌握我区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管理模式、盈利状况等方面,为下一步国企改革和集中监管做准备。总体来看,我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以下弱点:

组织架构不健全。除了几家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其余20家单位虽然名义上为公司制,但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欠缺,急需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政府干预过多,未能实现自主经营。20家经营主体,除了北戴河金穗军粮供应储备有限公司、北戴河金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外,其余企业均没有实现自主经营。

企业管理人员短缺。20家国有企业中,北戴河金穗军粮供应储备有限公司为老粮食企业2004年改组设立,职工转变身份实行聘用制,管理相对健全。其余企业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均为挂名,组织架构流于形式,管理人员严重短缺,甚至部分企业无人员开支。

2、落实上级政策,完善国资监管机制

2018年底,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我省反馈意见中提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缓慢……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未实现统一监管”;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市反馈“一些市直部门与下属公司未脱钩”。11月9日,省委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县积极稳妥推进本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根据统计,北戴河区现有20家国有企业中,出资人是区财政局(代表区政府)的2家;出资人是其他行政单位的5家;出资人是事业单位的4家;出资人是区属企业的9家。

出资人监管不到位,导致国有企业未按照现代管理模式进行经营和考核,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局将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国资监管政策,学习周边县区的管理经验,起草制定适合我区国有企业特点的监管机制。

2018年度,我局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开展了“政企(事企)不分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和“国有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经过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综合评估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全部整改,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起长效机制。

(三)国企改革不断深化

1、积极稳妥推进区属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经区政府同意,完成北戴河乡镇企业综合开发总公司改制工作,剥离人员和债务后,将出资人变更为北戴河区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云景商贸有限公司。探索进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将联峰山公园、鸽子窝公园、怪楼公园的管理权和收益权分离,景区门票和租赁收入纳入聚鸿公司子公司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全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有效配置资源,壮大国有资本

2018年,区财政向聚鸿公司注资2300万元,优化了资产结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13处房产、乡镇企业综合开发总公司所属的房屋土地划转至聚鸿公司,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我区连续两年整合区内优质资产,注入到聚鸿公司,为聚鸿公司的发展壮大和市场化运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3、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积极落实北戴河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政策文件,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及时向市国资委请示汇报移交中遇到的具体事项。加强督导、协调此项工作的开展,召集区住建局、热力公司,就物业、供暖分离移交协议的签订和设施改造进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商定解决方案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要求各接收主体制定全年接收改造目标并建立周汇报制度。对每个移交企业的接收和设施改造工作都要做出详细的工作安排,明确每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倒排工序、分解到月、责任到人。2018年底全面完成了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职能的接收工作。

三、国有资产管理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8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管理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轻。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资产管理员大多兼职或由机关内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直接影响着全区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二是管理环节上弱。资产配置不均衡、不合理、家底不清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没完全建立,存在局部资产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单位存在土地和房产证照不全等现象,公用基础设施等资产尚未登记入账。三是管理绩效上缺。目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资产使用绩效评价机制,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部门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国有企业大多运营效益低,部分企业亏损,也缺少相应的业绩考核机制。

针对现存国有资产管理各种问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手段,健全监管机制,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政府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工作要求,深刻领会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制度,积极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国有资产报告监督体系,推动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依托预算与人大联网平台,推进数据的互通、共享,发挥人大监督的核心作用、引用审计监督的制度作用、吸取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监督体系。

(二)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我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配套监管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完整的账卡,加快推进我区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管,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对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监控,为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详实的数据和信息支撑。三是加强国资办机构建设,增强工作力量,并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

(三)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

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部门单位规范管理意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四)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盘活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具有新意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途径,实现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增值运作,积极推进资产盘活,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推进国企改革和集中监管

2019年1月我区出台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了“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完善了机构建设,为下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局将继续深入调研国有企业,结合正在推进的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同区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国企改革方案报区委、区政府。按照《河北省全面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力争2020年底之前完成区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逐步建立国有企业经营预算、职工薪酬审核备案、年度财务专项审计和绩效考核等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管。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构架,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历年安排拨付国有经营单位的补助资金,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和“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的形式直接下拨。

2019年,在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局将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的发挥国有资产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8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表.xlsx

                    2018年全区资产负债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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