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股、站,抚宁区广益无害化处理厂:
按照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通知》(秦财农〔2021〕591号)、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22年中央及省级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和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指导方案>的通知》(秦农综〔2020〕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际,经局班子领导研究同意,制定《北戴河区2022年2月-2023年1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戴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0日
北戴河区2022年2月-2023年1月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有效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公益性事业,通过无害化处理可有效防止病死猪传动物疫病,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猪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资金来源
2022年中央下达专项资金27.92万元,2022年拨付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后剩余中央资金20.5万元。按照秦皇岛市农 业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秦农综〔2020〕41号)文件要求,各级资金专项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财务股、区动物检疫站人员组成成员的北戴河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检查及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专款专用。
(二)严格发放程序。按照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专款专用,区动物检疫站对抚宁区广益无害化处理厂收集处理的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数量进行核查,通过北戴河区政务公开网对核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局财务室组织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挤占、挪用。
(三)明确补助对象。2022年2月1日-2023年1月31日期间,我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共计1146头,其中55(含)cm以下的888头、55(不含)—100(含)cm的218头、100(不含)cm以上的40头,涉及规模场(户)118户,无害化处理方式为全部委托抚宁区广益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依据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和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指导方案>的通知》(秦农综〔2020〕63号)文件要求:按照病死猪体尺(从病死猪的耳根处至尾根处)分为55(含)cm以下、55(不含)—100(含)cm、100(不含)cm以上三段实施,其中55(含)cm以下不超过50元/头、55(不含)—100(含)cm不超过100元/头、100(不含)cm以上不超过180元/头)的补助标准计算,共应拨付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7.34万元,其中55(含)cm以下的4.44万元、55(不含)—100(含)cm的2.18万元、100(不含)cm以上的0.72万元。鉴于2022年已预拨付广益无害化处理场2022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6.104万元,现拨付抚宁区广益畜禽无害化处理厂20.5万元,其中包括2022年2月1日-2023年1月31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236万元(2023年应拨付资金7.34万元-2022年已预拨付资金6.104万元),剩余无害化处理资金19.264万元(剩余资金作为下一合同期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资金预拨付给抚宁区广益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附件:1、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汇总表
2、北戴河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