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激励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诚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河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9〕12号)、《秦皇岛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秦人社〔2020〕82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优秀企业评定工作(以下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和对象
依据举报投诉案件、日常“双随机”抽查、年度书面审查、各类专项检查、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劳动保障相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信息进行评价。凡依法成立一年以上,且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正常状态的各类企业均需进行评价工作。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执行劳动保护及工作时间规定的情况;
(五)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依照企业评价内容情况共分为A、B、C三个评价等级标准, A级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B级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企业,C级为劳动保障失信企业,按照《秦皇岛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进行分类监管。
三、评价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限:8月15日前)
在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网络信息等方式公告企业单位积极参加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限:9月15日前)
1.信息汇总与初步评价。按照评价依据对评价对象守法诚信情况进行信息汇总审核并初评,形成拟评价结果意见和建议。各企业接到通知后,应积极对照评价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提交相关材料,主动参加评价,接受初步审查。
2.征求意见与公示认定。对拟评价结果征集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意见和建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确定综合评价结果。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3.建档立册与推荐上报。将评价结果纳入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档案。对认定为优秀等级的企业,在兼顾规模和行业的基础上要按时(9月14日前)择优推荐5至8个企业参加市级优秀企业评定,同时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企业评定。推荐参评省、市级的优秀企业的,要坚持主动自愿的原则,认真填写秦皇岛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见附件)。
(三)总结运用阶段(时限:9月25日前)
对评价为省、市优秀企业的,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对企业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同时抄送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工会、住建等相关部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评价结果可作为企业树立守法诚信品牌形象,优先推荐与劳动保障相关工作争先评优的依据,并积极推行企业在办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过程中实行差异化管理机制。
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参与评价工作,并指定专人报送相关资料。对在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未按时限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立案查处,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要进行社会公布,并通过新闻媒体实施曝光。
联系人:王林
联系电话:4185557 电子邮箱:bdhldjc@163.com
资料下载:http://www.beidaihe.gov.cn/
地址: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北戴河区联峰北路43号)
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