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有效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要依法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了解、掌握有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基本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请各用人单位按时主动参加书面审查。对未依法参加书面审查,未如实申报书面审查材料,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将依法处理,书面审查情况作为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的参考依据。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检查频次。
二、书面审查对象和内容
(一)书面审查对象:在北戴河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以上统称为用人单位,含外地驻秦、来秦单位)。
(二)书面审查内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详见附件1)。
(三)书面审查材料:
1、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管理制度(包括劳动报酬、工时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福利待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情况);
3、2022年全体在职职工花名册;
4、2022年6月份和12月份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含加班工资发放表);
5、2022年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续订)《劳动合同》3份(即:抽查3人份);
6、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登记、申报、缴费记录凭据(2022年6、12月);
7、2022年劳动用工备案名册
8、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须提交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派遣人员的花名册(2022年6月、12月份工资单和参保凭证);
10、其他用工形式(双重劳动关系、退休返聘人员);
上述提交的书面审查资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规格),每份材料首页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如企业单位未涉及第8、9、10项中的劳动用工形式请提交情况说明)。
三、用人单位参加书面审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申报方式:为了节约用人单位参审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现采取将审核材料纸质版直接申报或扫描件发送邮箱的审查方式(bdhldjc@163.com)。
四、相关事项
(一)书面审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24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书面审查材料的,视为未按规定参审。
(二)参加书面审查的相关资料可以在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daihe.gov.cn/)中下载。
(三)联系方式。遇到业务问题,请致电北戴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电话:4185557。
各镇街劳动保障监察QQ群:
海滨镇:131254209
戴河镇:32660037
牛头崖镇:147899467
东山街道:237744721
西山街道:68713937
微信工作群:
附件: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登记表
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