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北戴河区人民政府作出如下征收决定:
一、征收范围: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戴河培训中心,滨海大道52号林海度假村内(具体范围以土地证为准)。
二、征收主体: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征收补偿方案:(全文详见附件)。
六、征收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5日。
七、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河北华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戴河培训中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