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北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律师、专家学者、公益组织负责人、优秀个体工商户等各行各业各界人士中选聘3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常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三)能够做到廉洁自律,甘于奉献,保守秘密;
(四)在本区工作或生活,熟悉本区情况,有行业代表性,年龄二十五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有时间、精力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五)无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严重失信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行政执法监督员职责
(一)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活动、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当场执法行为可以要求执法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二)对发现无证执法、过度执法、野蛮执法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进行劝阻;
(三)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评议、调研、座谈等活动;
(五)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诉求、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焦点问题向区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
(六)协助区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任职期限
本届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到2025年底,此后每届任期五年。聘任期届满需要继续聘任的,按照规定的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原则上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1.报名人员请填写《北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申请表(附件)。表格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报名人员个人证件照片、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名人员个人认为能证实其符合监督员条件的其他资料。
上述报名应聘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也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报送于2024年3月31日截止。
电子邮箱:bzfb715@163.com
邮寄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北路88号党政综合办公楼1101室
联系电话:0335-4186291
联系人:张诗源
六、资格审查和聘任
区司法行政部门对参与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司法行政部门聘任,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公益性质,无报酬。
附件:北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申请表
北戴河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