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教督〔2024〕1号)文件精神,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于2024年10月8号到12号对我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有:领导职责、教育治理、教育发展、教育保障。评价的范围:全区各涉教部门和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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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