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赵 溪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田 忠 区政府办副主任
左德成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乔 丽 区编办副主任
郑喜民 区发改局副局长
曹晓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曹印武 区人社局副局长
黄建勇 区住建局副局长
焦德才 区城管局副局长
魏贺民 区卫计局副局长
刘秉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海燕 区教育局主任科员
王秋菊 区审计局主任科员
曹爱国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雅玲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王立华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主任科员
李卫红 区科协副主席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左德成同志兼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附件: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健全我区教育督导体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赵 溪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田 忠 区政府办副主任
左德成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乔 丽 区编办副主任
郑喜民 区发改局副局长
曹晓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曹印武 区人社局副局长
黄建勇 区住建局副局长
焦德才 区城管局副局长
魏贺民 区卫计局副局长
刘秉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海燕 区教育局主任科员
王秋菊 区审计局主任科员
曹爱国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宋雅玲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王立华 区国土资源分局副主任科员
李卫红 区科协副主席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左德成同志兼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附件: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2018年8月9日
附件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各项教育督导政策,研究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方案和措施;统筹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区政府督学;组织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区编办: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比例,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
区教育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
区发改局:负责在制定中长期规划上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在制定年度计划时把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区财政局:负责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做好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对财政性教育资金监督管理。
区人社局:负责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推进职业培训改革发展,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做好学校建设项目报批和征地工作,提供优质、优先、优惠服务;做好学校土地使用权证发放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并予以落实,确保基础教育校舍充足、安全;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危房鉴定,保证教育用房安全。
区规划分局:负责制定建设总体规划时,做好学校用地布局规划;积极支持学校、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区卫计局:负责实施学校卫生监测,会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公安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击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查处各类涉校涉生案件。
区城管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区教育发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科协:负责将学校科技教育工作、学校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
区编办: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比例,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
区教育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推进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
区发改局:负责在制定中长期规划上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在制定年度计划时把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区财政局:负责依法落实教育经费,做好建立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工作;负责对财政性教育资金监督管理。
区人社局:负责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职业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推进职业培训改革发展,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做好学校建设项目报批和征地工作,提供优质、优先、优惠服务;做好学校土地使用权证发放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并予以落实,确保基础教育校舍充足、安全;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危房鉴定,保证教育用房安全。
区规划分局:负责制定建设总体规划时,做好学校用地布局规划;积极支持学校、幼儿园校舍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区卫计局:负责实施学校卫生监测,会同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区审计局:负责依法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公安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打击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查处各类涉校涉生案件。
区城管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区教育发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科协:负责将学校科技教育工作、学校科技辅导员队伍培养纳入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社会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支持、指导科技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