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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董琳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北政发  主题分类:其他

北政发〔202313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十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董琳君同志任区暑期供应站站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刘振杰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戴河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分局局长职务;

刘贺利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牛头崖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塘路分局局长职务;

刘学辉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塘路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牛头崖分局局长职务;

石立臣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分局局长;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戴河分局局长职务;

李瑞雪同志任区文物保管所(博物馆)所长(馆长);

张志娟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

王占武同志任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职务。

张志军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建勇同志不再担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主任职务;

薛红恩同志不再担任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刘兴春同志不再担任区暑期供应站站长职务;

卢志江同志不再担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刘和军同志不再担任区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李伟同志不再担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闫宗学同志不再担任区博物馆馆长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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