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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万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北政发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北政发〔20233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十1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万强同志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瑾同志任区林业局局长;

单爱红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立文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许秋峰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佑铭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亚男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苏超阳同志任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海玉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金戈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爽同志任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丹同志任区联峰山景区服务中心主任。

任玉宏同志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李振刚同志不再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会杰同志不再担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张雯婷同志不再担任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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