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发〔2023〕7号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十六届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杨立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局长(主任)(正科级),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刘新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单颖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秀珍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主任,不再担任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张昊驰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金戈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姚晓乐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祖琳琳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田甜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文超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明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悦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学博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