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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北政发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2024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磊同志任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正科级)、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立华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彬同志任区园林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泽兴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钒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卓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力强同志不再担任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崔常尧同志任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立文同志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局长(主任)(正科级)职务;

苏超阳同志不再担任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新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付敏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白杨同志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赵爽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西山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职务;

尚秦鹤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局长,不再担任东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职务;

董伟亚同志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锴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林琳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姬晶鹏同志任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妍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鹏聪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艺同志任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俊霞同志任区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宗牧原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宽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明洋同志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欣同志任东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贺舰同志任西山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隽祎同志任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赵秀珍同志不再担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主任职务;

张昊驰同志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尤冰同志不再担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姚晓乐同志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职务;

张瑶同志不再担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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