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2024年第2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磊同志任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正科级)、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立华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彬同志任区园林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泽兴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钒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卓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力强同志不再担任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崔常尧同志任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立文同志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局长(主任)(正科级)职务;
苏超阳同志不再担任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新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付敏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白杨同志任区政府副科级督查专员;
赵爽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西山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职务;
尚秦鹤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局长,不再担任东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职务;
董伟亚同志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锴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林琳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姬晶鹏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妍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鹏聪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艺同志任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俊霞同志任区土地收储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宗牧原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宽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明洋同志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欣同志任东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贺舰同志任西山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隽祎同志任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赵秀珍同志不再担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主任职务;
张昊驰同志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正科级)职务;
尤冰同志不再担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姚晓乐同志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部长)职务;
张瑶同志不再担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