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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韩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北政发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

韩玮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商务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磊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鲁国田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洪亮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王新源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睿同志任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秋锦同志任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秦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旭同志任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华同志任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志勇同志不再担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苏万峰同志不再担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杨洪哲同志不再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商务局局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单颖同志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玉涛同志不再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张家钒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国全同志不再担任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费敬动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职务;

李罡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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