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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海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2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北政发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海波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朱文良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娜同志任东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青松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毕文东同志任区自然资源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永伟同志任区水事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水政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鹏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振超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宝同志任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詹亚楠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欢同志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虞大海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亮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宝山同志不再担任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单爱红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滕玉刚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石立臣同志不再担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分局局长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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