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戴河区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戴河区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北戴河区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1日
北戴河区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方案
为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全区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关停落后产能为重点,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污染行业和涉水污染企业现状,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民众监督、企业自律的原则,全面关停和淘汰辖区重污染企业,逐步解决久拖不决的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问题,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落后产能,要严格按照 "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材料" 的标准,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达不到环境管理要求的已有项目实行限产整治或停产整治。对符合产业政策且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生产企业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已有项目和在建项目必须经过环评审批,取得排污许可,否则一律关停。通过重污染企业的有序退出,实现全区重点河流、近岸海域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重点区域企业退出计划
对辖区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小企业" 进行严格排查和关闭取缔。对近年来已经关停取缔的 "土小企业" 进行全面复查,防止反弹。逾期未完成重污染企业退出任务,环保部门将暂停对涉水行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二)加快河流沿岸水污染企业退出步伐
根据对区域内3条主要河流污染源情况分析,结合区政府《关于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实施意见》要求,位于禁养区、离河道不足500米的规模化养殖场或专业户,一律予以取缔或搬迁。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合理优化养殖布局,鼓励农村地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小区,实现养殖污水粪便的集中处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6年1月15日-2016年3月10日)摸底排查,制定计划阶段。对辖区内所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详细调查,摸清需要退出的污染企业情况。根据摸底情况,制定污染企业退出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和责任人。
第二阶段:(2016年3月11日-3月31日)宣传动员阶段。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企业法人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污染企业退出的自觉性。
第三阶段(2016年4月1日-12月31日)污染企业退出阶段。全面实施污染企业退出方案,5月底前退出范围的所有污染企业要全部按要求完成退出。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7月1日-1月31日)区政府有关部门成立验收组,对污染企业退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污染企业退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污染企业退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重污染企业退出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通报,督办重点案件,统一协调退出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污染企业退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手段,切实开展好重污染企业退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污染企业退出工作负总责。全面准确排查本辖区内污染企业,提出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改部门重点做好国家产业政策的宣传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界定。环保部门负责制定重污染企业退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项目的排查和取缔搬迁工作。国土部门负责重污染企业退出后,对非法使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进行监督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政府下达的淘汰取缔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对无照生产经营的,依法给予处罚。公安部门对拒不退出、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进行立案侦查,配合污染企业退出工作。电力部门根据政府下达的退出决定,对取缔关闭对象实施断电措施。监察部门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察,对履职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进行追责。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把重污染企业退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去,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对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给予公开曝光,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开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进一步完善公众监督机制。
(四)耐心疏解,维护稳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污染企业退出后的维稳工作,耐心做好退出企业法人的思想工作,提高企业退出的自觉性,防止因企业关闭或取缔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五)建立机制,长效监管。积极研究和探索对退出污染企业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依托网格化管理建立长期性的巡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土小企业进行检查监督,防止退出企业反弹。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擅自恢复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完成退出任务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将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附:北戴河区退出畜禽养殖场名单
附件:
北戴河区退出畜禽养殖场名单
北戴河区退出畜禽养殖场名单
河流 | 养殖场名称 | 地址 | 养殖种类 | 养殖规模 | 电话 | 是否 清洁养殖 |
距离 (米) |
新河 | 秦皇岛际牧牛业研繁基地有限公司 | 小薄荷寨村 | 奶牛 | 960 | 13603233229 | 是 | 400 |
洋河 | 李黎明养鸡场 | 卢王庄村 | 肉鸡 | 30000 | 13283458197 | 否 | 600 |
王学斌养鸡场 | 肉鸡 | 21000 | 13780476567 | 否 | 100 | ||
孙桂霞养鸡场 | 肉鸡 | 21000 | 13784063536 | 否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