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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和《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北政办发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和《北戴河区2017年 春运应急预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单位,驻区各有关单位:
《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和《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月18日

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2017年春运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 "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 的总体要求,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精心组织好春节期间旅客运输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二)工作目标:2017年春运要实现 "四大目标" :一是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满足旅客出行需求,确保不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现象;三是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得当;四是优化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享受安全快捷的优质服务。
二、时间安排
自2017年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向东担任,成员由区发改、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检查督促有关春运的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铁路、公路等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驾驶营运客车。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督促车站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 "三品" 乘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特别是融雪、融冰物资准备;所有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缩短收费时间,提高通行能力。(二)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与安监、交通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驾驶人,严禁春运期间驾驶营运客车;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
(三)区政府应急办要督促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人社部门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春运办。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配合运输部门做好团体票及包车购票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增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五)安监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六)卫计部门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七)商务部门要制定春运期间汽(柴)油、天然气供应计划和应急预案,积极协调中石化、中石油两大供应商,增加汽(柴)油、天然气供应量。区内各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要优先解决客运车辆油料供应,确保旅客运输正常。
(八)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照商业经营网点。
(九)区武装部要在客流高峰期火车站、汽车站出现大量旅客聚集的情况下,协调驻区部队和武警维持站场治安秩序。协助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检查运输车辆,严厉查处假冒军警车辆参加春节运输。
(十)消防部门要深入客运站开展春运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对客运站附近场所、客运车辆和候车室消防设施开展专项整治,督促进行整改。
(十一)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监管,配合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预售或代购车票工作,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工作。
(十二)旅游部门做好各旅游景点、园区的客流跟踪与预警,防止出现游客滞留现象。
(十三)民政部门准备好食品、御寒衣物等物资,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旅客的收容与救助。
(十四)区工会负责开展关爱外来务工人员活动,组织平安返乡行动,协助铁路、交通运输单位做好农民工团体订票工作,会同人社、建设等部门引导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五)供电公司要做好电力保障工作,避免因停电引发群体骚乱和交通堵塞。
(十六)团区委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重点帮扶、便民利民、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
(十七)区电视台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市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十八)三大电信运营商要运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送春运信息,引导广大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引导旅客有序流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大局观念。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做好春运工作的重大意义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春运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通情况,全力以赴抓好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尤其要注重安全监督管理,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区春运办。
(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畅通。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层层分解任务,在各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配合交通运输单位,完成春运旅客运输工作。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开始前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运输设备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行为,严禁客车夜间(晚10时至早6时)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从事道路客运的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并将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提供区春运办汇总记录,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要做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的宣传和查堵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风、大雾、冰雪天气,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提高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三)规范客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汽车站客流密集地,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坑客、倒客、宰客、甩客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顿,有效控制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客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为保证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营造 "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 的春运氛围。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售往返票等形式,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准备,通过增加候乘面积、增添供水供暖设施、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改善旅客候车环境,还要通过增加便民项目、增设服务人员,及时帮助有困难旅客,对老、弱、病、残、孕旅客给予特殊关照;要不断提高运输正点率,让旅客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五)广泛利用媒体,加大春运宣传。各站场要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电视、电信、互联网等宣传载体以及咨询热线,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交通运输单位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六)规范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办成员单位联络员全天24小时保持在线,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二是信息上报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信息的统计工作,定期将春运工作情况上报区春运办。春运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春运总结工作,总结材料应包括在春运期间所取得的成绩,采取的主要措施,工作中的良好经验,存在的不足之处等,并在2月22日前将书面总结及电子版报区春运办(邮箱:bdh337@126.com)。
附件: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北戴河区2017年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向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王英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冯  松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  佳  共青团北戴河区委书记
董宪伟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龚国良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素云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振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卢志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春永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单  颖  区旅游局副局长
孙  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香萍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晓凯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  刚  区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李雪垠  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尚勇利  市交警五大队大队长
孙勇强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杨建军  北戴河火车站站长
王利民  区电力公司书记、副经理
高  磊  中国移动北戴河分公司经理
苏铁焱  中国联通北戴河分公司经理
曹  英  中国电信北戴河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冯松同志兼任。
 
 
2017年北戴河区春运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省、市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和《北戴河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可能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一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类: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三类: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类: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五类: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戴河区区域范围内在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时应对处置工作,以上五类突发事件应急启动,可单项也可多项合并启动。
1.5工作原则
坚持 "以人为本、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协调联动、依法实施" 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对全区春运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春运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向东担任,成员由区应急办、发改、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春运办作为全区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全区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区预防、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2.2.1区公安分局
(1)负责维护各客运站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2.2.2区人武部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协调驻区部队迅速到达指定区域,协助处理春运突发事件,维持现场秩序。
2.2.3区卫计局
(1)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工作,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2.2.4区交通运输局
(1)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及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动态并及时向区春运办报告。
(3)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火车站及汽车客运站的滞留旅客。
2.2.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调春运期间全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春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2.2.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助做好滞留民工的安抚工作。
2.2.7区民政局
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2.2.8区政府应急办公室
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
2.2.9移动北戴河分公司、联通北戴河分公司、电信北戴河分公司
借助短信平台,根据需要及时向广大群众发送手机短信,公布相关信息,安抚旅客情绪。
三、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信息监测预测
3.1.1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
3.1.2各部门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1.3 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各部门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区春运办。
3.2 信息报告
3.2.1 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各部门值班系统为主渠道。
3.2.2 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各部门必须立即报告区春运办,区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2.3 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3.2.4 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2.5 有关法律、法规对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4.1.1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
(1)区春运办协调气象、地震等部门提供相关气象、地质资料,情况严重时由通信部门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旅客发出短信,通知相关信息,劝谕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场乘车。
(2)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向全区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避免发生旅客滞留或受困。
(3)公路管理部门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区内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特别是因天气原因导致路面结冰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4.2事故灾难处置
4.2.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区春运办报告。交警部门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4.2.2发生火灾事故
当运输工具、客运站场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区春运办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要实施紧急救护。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4.3.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区卫生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并组织检查和督导有关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协调公安部门对疫区进行警戒、隔离。如发现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向卫生部门和区春运办报告,并根据就近原则及时对疑似病人实施隔离治疗。
4.4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4.4.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区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区公安分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区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卫生部门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邻近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4.4.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客运站场、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区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和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区公安分局要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及时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4.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区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 "打、砸、抢" 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要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区公安分局要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及时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当发生出租车集体罢驶事件时,区交通运输局要立即与相关出租车公司一道赶赴现场,调查罢驶原因,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事件。当罢驶人员不听劝阻,出现 "打、砸、抢" 等暴力行为,罢驶事件升级时,立即向区政府及区春运办报告,公安部门要迅速调集足够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5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4.5.1当车站滞留旅客接近候车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场人群出现拥挤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区春运办发出实施应急预案通知,各春运办成员开通所有通信设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待命。
(2)区春运办向区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执勤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站场区域。
(3)交警部门对站场周边地区及各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实施办法由交警五大队制定。
(4)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至应急疏散安置点。
(5)各站场开通广播,说明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换行程或改乘其他客运交通工具。及时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办理退票手续,最大限度地腾出站内场地供持票旅客进站候车。及时向区春运办通报铁路列车、客运班车运行情况,并调整、增派运力,配合疏运旅客。
(6)移动北戴河分公司、联通北戴河分公司、电信北戴河分公司要及时向旅客发送手机短信,发布相关信息,安抚旅客情绪。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滞留人员安抚工作。
(8)民政部门做好滞留人员保暖、防饥饿等物资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发放给有需要的旅客。
(9)卫生部门要及时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点,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简单医疗处理。
4.5.2汽车客运站发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滞留事件,采取以下措施:
(1)区春运办向区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武警执勤人员,维护汽车客运站、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指定辖区内学校、展馆等场所作为异地候乘点,并及时启用。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各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
(4)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五、应急响应
5.1 分级负责
5.1.1 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区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2)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由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区春运办领导赶赴现场协助、指导,并按规定上报市春运办。
(3)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地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区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市春运办。
(4)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地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区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市春运办。
5.1.2 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2 先期处置
5.2.1 发生或即将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春运突发事件级别之前,由事发地负责先期处置。
5.2.2 事发地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2.3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相关部门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区春运办报告。
5.3 扩大应急
5.3.1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相关部门报告的情况,达到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区春运办领导赶赴现场协助、指导,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理。
5.3.2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相关部门报告的情况,达到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由区春运办决定启动本级预案,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理。预案启动后,预案中规定的处置机制自动生效,有关部门人员应迅速就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向市春运办申请支援。
5.3.3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相关部门报告的情况,达到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由区春运办启动本级预案进行处置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向市春运办申请支援。
5.4应急结束
春运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区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5.5 后期处置
5.5.1善后工作
(1)区政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春运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区政府应当依法对启用或者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车辆、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3)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春运突发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经费由区财政安排。
5.5.2 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捐助。
由区民政部门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开展救助捐赠活动。
5.5.3 保险
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5.5.4调查
区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春运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春运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
春运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5 总结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六、附则
6.1 预案的修定与解释
本预案的修订与解释工作,由北戴河区春运办负责,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春运办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6.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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