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区政务办组织修订编制了《北戴河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许可清单,不得变相实施许可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依法依规实施许可,严禁增设隐性门槛
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抓紧研究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得违规设置前置确认、初审转报、现场核查等环节,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数量限制等门槛。
三、厘清审管边界,完善衔接工作机制
完善行政审批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厘清审管职责边界,明确具体职责,推进审管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