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根据河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北戴河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相关落实工作。
一、做好事项调整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目录》明确的政务服务事项,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动态调整,并规范完善事项实施规范。对赋权乡级许可事项,以委托形式“应放尽放”,签订委托责任书,刻制并启用审批委托专用章,配置相关审批专网、权限、账号和空白证照。各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要及时认领并对外公布本级事项清单。
二、规范审批服务
除《目录》中事项,各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以下放或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转嫁给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组织本级和所辖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发布,研究编制办事指南,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等要求,不得随意增加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等。
三、加强业务培训
对赋权和延伸受理环节事项,实行“县乡同权”,下放乡镇(街道)后区级部门仍可受理、办理,实现多点可办、跨层级可办。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好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式培训,积极组织集训、轮训、跟班培训等活动。事项承接期间,可实行“过渡期”管理,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一线“手把手”指导领办,切实提高乡、村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
附件:1.北戴河区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4年版).pdf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