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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戴河区水上搜救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北政办发

各相关单位:

北戴河区水上搜救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北戴河区水上搜救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政府令20243号)精神,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2021〕38号)《关于印发<秦皇岛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25〕5号)要求,结合北戴河区水上搜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水上搜救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水上应急反应机制和法规,推动水上搜救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技术理念更加先进、服务保障更加全面,构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主要任务

(一)健全水上搜救体制机制。

1.健全水上搜救机构。设立区级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北戴河海事处,中心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北戴河海事处处长(负责日常事务)、海洋渔业分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海事处负责辖区沿海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并承担海上搜救中心日常工作。内河非通航水域搜救工作由北戴河区政府落实,内河通航水域的认定依法由海事管理机构公告。(责任单位:北戴河海事处、各镇街)

非通航水域(包括河流、水库、湖泊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园林等所属非通航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组织和监督的原则,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监督水域的所有人、经营人、或水上水下活动的组织者落实搜救责任,健全搜救工作体系。(责任单位:镇街)

渔业主管部门作为渔业船舶险情的重要处置力量,应加强辖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协调联动,做好渔业船舶的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海洋渔业分局、北戴河海事处)

区政府按照所辖水域实际情况组建或调整水上搜救机构,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工作体系,同时要妥善安排非通航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归口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搜救机构工作的指导。(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镇街)

2.建立水上搜救工作例会制度。建立水上搜救工作例会制度,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省、市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联席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北戴河区涉及水上搜救重大事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督促落实议定事项。(责任单位:北戴河海事处)

3.完善区域联动机制。搭建会商平台,建立北戴河区水上搜救机构负责人沟通联系机制,建立执行层面的联络员工作机制,建立区域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北戴河海事处)

4.强化水上搜救资金保障。北戴河区政府按照《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要求,将水上搜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水上搜救机构高效运行。(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镇街)

(二)完善预案体系建设。

5.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成员单位在水上搜救工作中的任务,强化部门、行业协同。建立水上搜救常态化演习演练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北戴河海事处)

6.完善水上搜救应急专家库。完善由水上搜救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水上突发事件咨询专家库和会商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库管理及更新机制,保持专家库有效性、实用性、专业性,为水上搜救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责任单位:搜救中心成员单位)

(三)强化信息资源共享。

7.完善水上搜救指挥平台建设。区政府要加快水上搜救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进海事、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渔业和气象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切实履行好水上搜救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置等职责。(责任单位:搜救中心成员单位交通运输局、旅游文广局、应急局、资源规划局、海洋渔业分局、气象局等)

(四)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8.推进搜救法制建设。落实《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秦皇岛市《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让水上搜救行动有坚实的法制保障。(责任单位:北戴河海事处、司法局)

9.加强水上搜救标准化建设。依托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完善北戴河区水上搜救指挥、险情处置等方面工作规范,实现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北戴河海事处)

(五)强化水上搜救力量。

10.加强水上搜救队伍、装备建设。按照《河北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要求,组建海上搜救行动专家组。在辖区开展专业救助力量和社会救助力量的全面普查和调研,掌握搜救力量及分布情况,尤其注重旅游旺季期间的数据统计分析和研判,建立适应需求、部署科学的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北戴河海事处、海洋渔业分局)

11.提升水上搜救队伍能力。搭建应急工作人员交流和学习平台。支持建立水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提升搜救队伍实战技能,引导搜救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北戴河海事处、海洋渔业分局)

(六)提升水上应急处置能力。

12.加强水上搜救能力建设。区政府统筹建设水上救援力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置。健全渔业船舶水上搜救体系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强化协调联动,积极引进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水上搜救工作,形成专群结合、快速高效的救援队伍。(责任单位:应急局、财政局、海洋渔业分局、北戴河海事处各镇街)

(七)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

1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水上搜救避险自救知识进校园、进企业等社会宣传活动,通过多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游客涉海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局、海洋渔业分局、北戴河海事处)

16.建立水上搜救激励机制。加强对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的宣传,讲好搜救故事。加大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奖励力度,提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财政局、北戴河海事处)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上搜救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要将水上搜救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实施方案。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深入宣传水上搜救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搜救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在水上搜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上搜救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涉海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部门切实履行水上搜救工作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主动与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做好对接,建立机制,定期调度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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