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海上搜救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做好我区海上搜救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北戴河区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其机构设置和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主 任:曹博忠 北戴河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齐立谱 秦皇岛海事局北戴河海事处处长
刘思江 北戴河区海洋渔业分局局长
王新源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高 婧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玲玲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韩 玮 区发改局局长
杨国栋 区教体局局长
任立民 区财政局局长
杨洪哲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艳华 区卫健局局长
李卫杰 区旅游文广局局长
王英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家钒 戴河镇政府镇长
王 帅 海滨镇政府镇长
李雅娜 牛头崖镇政府镇长
李志鹏 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宇 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兴华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王 伟 北戴河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岳旭光 海防派出所所长
吴旭东 海警工作站站长
区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北戴河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北戴河海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
二、工作职责
区海上搜救中心在市海上搜救中心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执行相关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同时负责海上相关突发事件初始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区级海上搜救工作的规定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本区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的编制、运行、更新和管理;协助市海上搜救中心开展搜救应急行动,对本区海上突发事件作出初始反应;承担本区海上搜救应急值班和搜救力量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海上搜救中心调查和指定辖区内的海上救援力量,对河流、库区(内河通航水域)等水域救援力量作出适当安排;与相邻县(区)建立应急合作、联动机制;负责本区预警转发工作,构建预警预防有效机制;做好本区海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组织本区海上搜救应急演练工作;组织本区海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海上安全知识宣传;完成本区政府和市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拟定本区海上搜救工作的规定,制定有关工作制度;拟定区海上搜救经费预算,实施预算方案;履行本区海上搜救应急反应预案的编制、运行、更新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区海上搜救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全区海上搜救力量调查和指定工作;承担区海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执行有关搜救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根据市海上搜救中心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参与跨区的重大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推进相邻搜救中心的搜救合作;指导海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开展本区海上搜救应急演练、演习工作;开展本区海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和海上安全知识宣传;组建海上搜救应急志愿者队伍,并负责相关人员的培训;完成区政府和市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海上搜救应急行动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网上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上报处置工作,及时组织网络媒体澄清谣言,防止有害信息扩散蔓延,做好网上舆情管控。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各口岸单位提供支持,协助协调各口岸部门参与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负责协助获救外国籍人员的遭返和死亡、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置,以及协调海上救助行动相关的涉外事宜。
北戴河海事处:负责组织指挥专业和社会搜救力量参加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维护海上应急救援现场的通航秩序;发布海上航行警(通)告;负责海上遇险与安全通信管理。
北戴河区海洋和渔业分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及相关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根据需要参与组织针对渔业船舶及人员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协助与渔业船舶的通信联络,负责提供海上养殖区分布范围等信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本系统力量支持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负责指导、协调因自然灾害遇险获救中国籍人员的临时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根据需要,协调军地力量参加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在船舶火灾扑救方面给予支持;发布地震预警和灾情信息;必要时,在动用救灾物资方面提供便利。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搜救资金保障,将海上搜救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负责应急费用的财务保障。
北戴河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力量,保障陆上相关道路交通畅通,为搜救指挥、运转救援物资、抢救受伤人员快速通行和现场秩序维护提供保障和便利;负责获救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的遣返,为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提供便利;维护辖区海上应急救援治安秩序,负责提供搜救船艇参加海上救助。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组织开展遇险人员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派遣医务人员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救援和转送伤病人员;协助建立海上搜救医疗联动机制。
区交通运输局:协调交通行业有关单位参加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负责协调机场做好参加搜救行动航空器的相关保障工作。
区旅游文广局:协调海上险情区域(A级旅游景区)的主管部门做好游客的安置与疏散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对广大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等水上公共安全教育宣教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全区电信营运企业为海上搜救工作和应急反应行动提供通信保障;协助深化搜救通信应急联动机制,促进手机定位等通信技术在搜救工作中的应用。
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做好船舶火灾扑救,救助遇险人员;提供消防救援方面的信息和技术支持。
北戴河海警工作站:维护海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负责提供搜救船艇参加海上救助。
区海防派出所:负责协调组织沿海渔船、渔民收集遇险人员相关信息并报区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根据搜救行动需要,负责现场警戒。
海滨镇政府:在行政区域及职权范围内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参加海上救助行动。
戴河镇政府:在行政区域及职权范围内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参加海上救助行动。
牛头崖镇政府:在行政区域及职权范围内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参加海上救助行动。
西山街道办事处:在行政区域及职权范围内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参加海上救助行动。
东山街道办事处:在行政区域及职权范围内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参加海上救助行动。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