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执法主体
1.执法机关:戴河镇人民政府
2.实施机构:戴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检查对象
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检查时间、频次
2025年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检查时间,确保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运行。
四、检查方式
对非重点领域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采取抽样调查方式,使用电话访问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主体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并检查相关台账,确保检查效果达标。
五、检查内容
依照乡镇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经营主体是否遵守法规规定以及执行有关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
六、检查标准
1.依法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公正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公正执法,不得有私心杂念,不得违反职业道德。
3.文明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文明执法,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不得侮辱、诽谤当事人。
4.服务群众: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服务群众,及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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