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区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府规章以及政策、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二)贯彻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省医保目录和市实施方案及时组织调整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贯彻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 | 行政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北戴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事业 | 其他 | 财政拨款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1年预算收入为25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61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1年度预算支出为25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186.5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4.86万元;
项目支出53.16万元,主要为:
(1)基金监管工作经费3.00万元;
(2)人事代理经费10.15万元;
(3)经办机构内部审计费1.00万元;
(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医疗医保救助10.00万元;
(5)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7.00万元;
(6)一站式医疗救助技术服务平台云主机和系统维护费0.60万元;
(7)政务外网网络运行租赁费0.55万元;
(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项业务费6.00万元;
(9)骨干网络(专线)运营租赁费0.36万元;
(10)代理记账3.50万元;
(11)专业法务咨询服务律师聘请费1.0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安排254.61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3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4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两人预算;项目支出增加19.28万元,主要为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增加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34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区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其中:办公及印刷费3.83万元、邮电费1.74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元、福利费1.52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1.25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
六、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截至上年末,我部门固定资产总额28.602443万元,本年度无新增固定资产预算。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我部门固定资产占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编制部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局 |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元) |
资产总额 | ||
1、房屋(平方米) | ||
2、车辆(台、辆) | 1 | 181500 |
3、单价在20元以上设备 | ||
4、…………… | ||
5、其他固定资产 | 41 | 101524.43 |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