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北戴河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北戴河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冀政办字〔2021〕65号)以及秦皇岛市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展,以信息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先行示范区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5条,政府网站公开1431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114条。各部门各单位共14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36条。公开规范性文件16件。重点解读《北戴河区农村“气代煤”运行补贴方案》,惠及全区15000余户居民。解读《北戴河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本区参保群众了解医保基金作用,促进医保基金管理更加阳光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电话、电子邮件、信件受理渠道,2021年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办理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持续深化26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科学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卫生健康、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养老服务”等18个重点领域专栏,实现权力运行和行业领域的全覆盖。二是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公开。主动公开23个政府部门10类权责事项1993项,5个镇街权责事项202项,同步公开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项目建设、疫情防控、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其中,公开生态类、交通类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让群众对重大项目建设实时监督。在政府网站增设疫情防控专栏,公开疫情防控信息66条,加强疫情防控舆论引导。率先开设招商引资专栏,发布招商类信息15条,推介区域内各类招商资源和举办的招商活动。四保障民生事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教师、招商主办等就业类信息,公示《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第一批(拟)社会公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文件,增加群众就业机会,保障群众劳动权益。发布《民生实事建议征集》公告,征集群众意见建议298条,真正推动政府决策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五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完善北戴河政务服务网各栏目,加强减税降费、缩减行政审批时间环节等信息公开,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专区、各部门各单位宣传公开栏目等载体,向群众传达最新、最正确的政策,让群众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及时回复《问政河北》网民留言8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群众诉求,并及时对不实舆论信息进行辟谣反馈,确保舆论正能量,打造清明的社会舆论氛围。对全区政府系统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全面整改提升,保留政务新媒体16个,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由常务副区长主管,明确具体承担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室和负责人员,全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制定《北戴河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细化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形成了区政府办公室抓总,各部门各单位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全年召开2次政务公开培训会,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对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等在网络安全、高效便捷等方面加强部署,从软硬件建设经费拨付上予以充足保障,助推政务公开工作良好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90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7 | ||
行政强制 | 14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9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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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岗位人员流动快,短期内频繁换人调岗,工作衔接不到位、培训跟进不及时,导致工作质量波动较大。二是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存在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表述错误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区将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强化力量配备,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同时加强业务培训交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