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北戴河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成立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全区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北戴河区政务公开微信工作群,确保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和全面、规范运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督促加强对新版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三)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区级层面,从硬件建设、人员配备、经费拨付上予以充足保障。根据机构体制改革和相关要求变化,及时调整北戴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信息查询更为便捷。所辖三镇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栏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受理市民、村民的建议、投诉。同时,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以群众工作站为依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为民服务工作相结合,以群众工作站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接待点,设专人接待前来咨询、查阅的群众。真正做到有专职人员、有制度上墙、有专用的房间的 "三个一要求" 。
(四)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围绕 "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点民生领域、财政领域" 四个重点领域明确重点公开内容,逐项公开内容、工作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特别是针对省级要求的财政领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了阳光财政专栏。围绕以上重点方面,2019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2条。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4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0 | -33 | 828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8 | -85 | 4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92 | -430 | 1353 |
行政强制 | 52 | -25 | 3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7 | 33664.1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9 | 4 | 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2 | 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2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3 | 3 | |||||||
(七)总计 | 39 | 4 | 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1 | 4 | 3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基层单位人少事多,一般不设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大多数由办公室人员兼职,有时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业务不够熟练;部分单位信息公开较多,但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不足,公开内容稍显单一化、表面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不断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导力度,逐步实现由 "我们公布什么,群众看什么" 到 "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布什么" 转变。同时,努力做到在公开形式上,实现 "联动公开" ,乡镇、区直各单位公开内容相互呼应,上下一致,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