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日常维护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积极主动的开展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权利“阳光运行”,助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我镇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立足服务群众,充分利用镇街改革的机会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各项审批事项进行上墙公示,并将相关的办事指南、办证流程的内容进行平面及新媒体的多渠道公开,力争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健全村级便民服务室,实行便民服务带办制度,将服务事项逐项公开,方便百姓。要求各村按时按进行村务公开,督促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自查、互查工作,并将各村村务公开情况列入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六保”,推进实现“六稳”,坚持稳中求进,以“阳光运行”督促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借助社会、群众的监督力量,提升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成效。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编制我镇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和负面清单,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的考核重要内容。
我镇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工作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对部门内设机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中心工作、财政预算等情况的公开力度,以多种形式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随意性较大,主要表现为“两多两少”,一是政务信息梳理的多,实际公开的少;二是公开工作开展内容比较多,事前规划部署的内容比较少。
二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满足于固定动作公开,且公开后缺少广而告之的手段,导致极少部分群众会产生不进行公开的误解。政务公开内容分类不清,信息更新不及时,空白栏目较多,信息公开未能常态化,信息未实时发布,往往在季度监测反馈后和考评前集中补发。
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各村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规范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对应相关工作切实将工作规划、计划纳入公开内容中,充分利用好政务公开的平台,引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海滨镇全面发展;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单位保密机构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
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对公开政务负总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要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海滨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