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北戴河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中心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继续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我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主动更新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规范建设,严格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实施动态更新信息,及时调整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北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年度考核需要实时调整我局信息公开内容,优化营商环境,树立良好服务型政府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重视,顺利推进,明确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股室,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能公开经严格审查再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做好保密工作。三是信息公开发布做了培训。抓好常态化公开,在保证数量的同时,信息质量得到了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但总体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有待完善;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管,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