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2018004
秦皇岛和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8年9月29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商品房预售的申请,本机关于2018年9月2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香邑澜湾四区7#楼、8#楼、5#楼、6#楼、1#楼、9#楼、10#楼、12#楼、3#楼、11#楼、2#楼、4#楼、地下车库商品房预售行政许可。
2018 年9月30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