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  无障碍      | 

北戴河区住建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发布时间:2021-09-30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北戴河区住建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
单位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子项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备注
北戴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6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日常检查: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适时开展日常检查,加强动态监管。专项检查:根据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事项,开展专项检查。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为;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抽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38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集中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和巡查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39民用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条。不定期检查、专项抽查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情况。
40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不定期检查、专项抽查在建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执行国家或省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等情况。
41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条。不定期检查、专项抽查检查绿色建筑建设实施中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等情况。
42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跟踪督办、年度报表审查、备案审查等方式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机构及注册人员开展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日常经纪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事项。
4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市、县城市市政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44城市燃气、城市供热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城镇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是否符合燃气、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罐、站等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技术力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存在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燃气、供热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县级以上城市供热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城市供热主管部门
45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市、县城镇燃气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现场检查改动市政燃气设施是否符合经审查的内容。
46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道路)
一般检查事项市、县主管部门《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47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技术检查等是否符合许可内容。
48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住建(城管执法)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五十九条、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现场检查施工工地是否设置硬质围挡或围挡是否连续设置;裸露地面是否覆盖;施工单位是否采取分段作用业,是否做到边施工边苫盖;是否择时施工或落实应急响应要求;是否洒水抑尘;是否采取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苫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是否采用密闭式防尘王覆盖。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