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
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按照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参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北戴河区司法局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集体评议,决定聘请附件2所列人员为北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附件3所列企业为北戴河区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5年。监督举报电话:0335-4186291。
特此通告。
附件: 1.北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职责
2.北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3.北戴河区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名单
北戴河区司法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1
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职责
一、监督区域为北戴河区,监督范围为行政执法,监督对象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
二、对各种现场执法活动、执法行为、辅助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当场执法行为可以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对执法人员、执法活动、执法行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取证。
四、对发现不文明执法、无证执法、过度执法、野蛮执法、不当执法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进行当场劝阻。
五、监督执法公示、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了解和反映行政相对人对执法行为的感受。
六、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评议、调研、座谈等活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北戴河区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诉求、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焦点问题向区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
八、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职责的行为。
附件2
北戴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陆 宁 | 北戴河区陆庄村委 |
2 | 陆欣伟 | 北戴河区丁庄村委 |
3 | 陈海宏 | 北戴河区河东寨村委 |
4 | 刘 军 | 北戴河区刘庄村委 |
5 | 王 帅 | 北戴河区政协委员 |
6 | 宋昕昀 | 人大代表、戴河镇人民政府社区工作者 |
7 | 郝 鑫 | 人大代表、车站社区居委会委员 |
8 | 满克柔 | 人大代表、宁馨苑社区居委会委员 |
9 | 衡晓虎 | 北戴河区戴河镇车站村党支部委员 |
10 | 李 剑 | 北戴河区出租车个体经营者 |
11 | 马志佳 | 北戴河区牛头崖村书记 |
12 | 张宝忠 | 北戴河区南甸子村书记 |
13 | 白金鹏 | 北戴河区南新庄村书记 |
14 | 万明爱 | 北戴河区狮子河村书记 |
15 | 吴江涛 | 北戴河区蒲兰村书记 |
16 | 徐建军 | 全国总工会疗养院负责人 |
17 | 毕晓洁 | 北戴河区政协委员 |
18 | 杨欣悦 | 北戴河区育花路社区书记 |
19 | 李丹丹 | 北戴河区东经路社区书记 |
20 | 张 辰 | 北戴河区东山社区书记 |
21 | 陈宇飞 | 北戴河区安居社区委员 |
22 | 苗 青 | 北戴河区西山社区委员 |
23 | 杨 硕 | 北戴河区平安路社区委员 |
24 | 杨冠祺 | 北戴河区英才社区委员 |
25 | 韩 越 | 北戴河区剑秋路社区委员 |
26 | 崔艳玲 | 北戴河区商业个体经营者 清泉白酒个体经营者 |
27 | 闫铭杨 | 秦皇岛市退役军人服务队队长 |
28 | 张东文 | 河北海滨律师事务所主任 |
29 | 吕 亮 | 中国联通北戴河分公司总经理 |
30 | 王 花 |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31 | 桐 杰 | 北戴河区石塘路市场个体经营者 |
32 | 王 铁 | 北戴河餐饮个体经营者 |
33 | 朱 旺 | 北戴河区餐饮个体经营者 |
附件3
北戴河区行政执法企业监测点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秦皇岛市海之天艺术造型公司 |
2 | 秦皇岛市北戴河兰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 | 秦皇岛市北戴河冰都公司 |
4 | 秦皇岛市北戴河明慧商贸公司 |
5 | 秦皇岛市越峰房地产公司 |
6 | 秦皇岛德洋渔业服务有限公司 |
7 | 北戴河区兴隆广缘生活广场 |
8 | 秦皇岛市碧螺塔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9 | 北戴河集发生态观光园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