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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杨某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2023年1月14日,我局收到区生态环境局电话线索,位于北戴河区牛头崖镇渠子口村发现遗弃死亡生猪两头,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并于1月15日在现场对该养殖场实际经营者杨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做了询问笔录。涉案两头死亡生猪于已由无害化处理厂拉走进行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当事人杨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之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500元。

    特此公示。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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