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07年预、决算报告
基本情况:我局在职人员14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公务员2人,事业干部6人,工勤1人,提前离岗1人,婚姻登记和老年活动中心临时工4人。局退休人员5人,接收无军籍职工43人,接收地方职工7人。
2007年北戴河区民政局预算收入共28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万元;公用支出5.7万元;专项公用经费38.5万元;抚恤和生活补助178.5万元。
2007年决算,收入961.4万元,支出867.2万元,结余94.2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7万元
二、正常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及退休费等44.3万元。 专项业务费包括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八一慰问、双拥评比等活动经费、春节慰问、文艺汇演等经费、(4)老龄慰问、组织活动、地名经费、社区建设经费、老年活动中心水、电、暖、器械维修等。
三、抚恤和生活补助754.2万元
1、无军籍职工退休费:82.4万元。
2、抚恤金:57.6万元。(1)死亡抚恤(2)伤残抚恤(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4)义务兵优待金、奖金(5)烈属、伤残军人医药费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69.4万元
4、其他城镇社会救济:4.7万元
5、五保供养经费:9.4万元
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1.5万元
7、其他农村社会救济支出:3.3万元
8、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37万元
9、城市、农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52万元
10、特困人口集中供养中心装修改造费:35万元
11、印刷厂职工生活费等56.9万元
四、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及退休费等10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