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
一、中国共产党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员会办公室概况(一)、部门职责:1承担区委、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文件、讲话稿的起草或审核修改工作。
2围绕市委、区委总体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信息,反映动态,为区委重大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意见。
3承担上级党委和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做好各级领导交界的督查件的查办、催办工作。
4负责区委日常文书处理和机关印信的管理,负责区委各种会务工作和区委日常工作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区委领导同志和部分离休老同志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区委来宾、来客的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区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7做好全区党史、组织史的征集、编纂和研究工作。整理我区党史大事记。
8负责全区保密管理、密件传递、保密宣传以及机要保密督导、协调、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区委办、党校、团委、妇联、统战部、工商联、直属工委、信访局。
二、中国共产党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北戴河区委办上年结转结余170.3万元,本年收入1270.5万元,本年支出为136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79.4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1.7万元,减少10%,支出总计增加4万元,增加0.3%。财政拨款支出1359.7万元,年初预算数961.3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项目资金年底拨入,结转到2015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 支出8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6.9万元,占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75.3万元,占92%。公务接待批次为69次,人数为691人。
"三公经费" 运行经费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规定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 运行,比照上年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北戴河区委办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为88.3万元,比2014年增加58.3万元,增加192%。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改变。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我部门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六)绩效预算信息,我单位2015年没有大的专项支出项目,所以没有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本单位无国有资本支出。
三、决算报表(见附件)北戴河区委办上年结转结余170.3万元,本年收入1270.5万元,本年支出为136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79.4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1.7万元,减少10%,支出总计增加4万元,增加0.3%。财政拨款支出1359.7万元,年初预算数961.3万元。主要原因:2014年项目资金年底拨入,结转到2015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 支出8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6.9万元,占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75.3万元,占92%。公务接待批次为69次,人数为691人。
"三公经费" 运行经费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规定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 运行,比照上年下降。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北戴河区委办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为88.3万元,比2014年增加58.3万元,增加192%。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改变。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我部门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六)绩效预算信息,我单位2015年没有大的专项支出项目,所以没有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本单位无国有资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