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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园林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22 发布机构:园林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园林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园林(林业)局是为区政府负责园林、林业、绿化管理工作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北戴河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义务植树、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全区社会绿化工作。负责全区绿地规划设计、绿化工程管理、行业技术指导及新品种引进,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保护全区林业资源和风景旅游资源,负责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植树造林等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指导林果、花卉、种苗等生产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园林、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及林政执法、陆生野生动物、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园林、林业有害生物的测报、检疫、指导、防治、监督,全区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及指导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内各项工作;承办全局党务、政务工作,负责起草或修改、文印以本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负责文件的处理、督办及文书、工人档案整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劳资、编报预决算、会计、统计报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园门票收入、票证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与管理经费、落实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
(三)园林技术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负责全区绿地规划设计、绿化工程技术管理、行业技术指导及新品种引进等工作。
(四)工程管理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负责新、改、扩建工程管理及维修工程管理;负责各项工程立项、招标、施工管理;协助工程审计;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
(五)林果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负责造林、果树生产及果品安全、种苗、花卉、产业化、林业统计、林业技术推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
(六)林政资源股(森林防火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城市绿化条例》,负责全区树木砍伐、移植、占用绿地、林地审核、审批,监督、检查、验收;林权证核发;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园林及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全区绿地、林地的监管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全区森林防火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防火预案,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
(七)社会绿化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河北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统计;古树名木登记保护及监管;组织全区义务植树,指导群众绿化、社会绿化;负责绿化的评比、表彰、宣传等工作。
(八)养护考核股
贯彻执行《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负责全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街头绿地、游园、居民小区等处的绿化养护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九)森防股
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条例》,负责全区园林、林业有害生物的测报、检疫、指导、监督等工作并组织、指导、协调重大和突发性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二、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初预算安排资金2706.2元,基本支出结转1374.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331.8万元。调整预算3643.2元。基本支出结转1885.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757.9万元。年初结余140.8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上年结转结余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2.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97.9万元。
1、本年收入3643.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3643.2。
2、本年支出为3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2万元,项目支出支出为1855.8元。
3、年末无结余。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上年结转结余1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2.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97.9万元。
1、本年收入3643.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3643.2万元。
2、本年支出为3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8.2万元,项目支出支出为1855.8万元。
3、年末无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5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15年度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3.92万元,占78%,公务接待费无此项支出。 "三公经费" 运行经费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规定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 运行。
北戴河区财政局2015年度 "三公" 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了经费开支;二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降低。
(五)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5年运行经费为219.7万元。
(六)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车1辆,特种专业车2辆,其他用车3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
(八)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绩效预算信息,我单位2015年没有大的专项支出项目,所以没有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三、决算报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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