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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0-23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基本标准、实施办法等;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统计和舆情研究。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办法。
3、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4、负责养老、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负责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实施行政监督;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
5、负责全区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及其劳动报酬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
6、负责本区政府系统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综合管理全区职称工作。
8、负责区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及全区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区政府任免和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具体手续的呈报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1、组织指导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定级和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落实和协调稳定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人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北戴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配套政策和规定;
3、负责区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4、在卫生、医药等部门配合下进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证书发放和协议的签订,并对其有关业务给予监督、指导和管理;
5、负责全区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6、负责受理有关医疗保险的争议和查询;
7、负责对模范遵守或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8、其他应由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的工作。
 
(三)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1、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准确运用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强化科学管理服务手段,为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服务,扎实有效地做好养老保险工作,为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
2、负责本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3、负责本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申报核定和职工、离退休人员增减变化等相关信息处理工作;  
4、负责本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管理、对帐单印发及相关信息的处理工作;  
5、负责本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等工作;  
6、负责本区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统计管理和审计稽核,并根据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的凭证为缴费人记账工作;  
7、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机关编制的养老保险费年度征收计划、具体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监督、检查等工作;
8、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9、按照全省统一的新农保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规范负责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
10、对镇、街劳动保障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11、负责对镇、街劳动保障所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协办员进行业务培训;
12、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就业服务局
1、开展就业服务。包括社会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培训;
2、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包括办理失业保险业务和落实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3、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包括开发就业岗位、贯彻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审核发放就业服务企业《认定证明》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灵活就业组织、扩大劳务输出;
4、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的审查和认定;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北戴河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就业服务局
第二部分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初预算安排资金88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45万元,项目支出100.99万元。2016年初结余为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6.2万元,项目支出结余5.4万元,事业基金结余2.5万元。    
1、本年收入为11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1.7万元,事业收入为1.2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2、本年支出为10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3万元,项目支出为169.2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为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7.8万元,事业基金结转1.2万元。
全年收入比2015年增加181.5万元,增长19%是由于职工工资保险增加,工作业务量加大。全年支出比2015年增加127.2万元,增长13%是由于职工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工作业务量加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6.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5.4元。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3万元.
2、本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0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为2.4万元。
3、年末财政结转结余为77.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8.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7.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结转0.7万元。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及增减分析
全年收入比2015年增加181.5万元,增长19%,全年支出比2015年增加127.2万元,增长13%是由于职工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工作业务量加大及公车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及增减原因分析
财政拨款支出10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5万元,项目支出15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4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88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45万元:项目支出100.9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8.2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2.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保险支出增加,工作业务量加大及公车补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 2016年预算数总计15.74万元,2016年 "三公经费" 实际支出总额5.7万元。实际支出与2016年预算对比支出总额缩减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缩减62%,公务接待费缩减100%。2015年度 "三公经费" 实际支出总计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与上年度对比, "三公经费"  支出总额缩减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40%。
(1)因公出国费:因公出国(境)本年无发生额。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汽车保有量6辆。
(3)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本年无发生额。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出车次数降低费用,杜绝公款接待。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本部门汽车保有量6辆。 "三公经费" 运行经费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规定严格控制。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53万元,比2015年减少35.9万元,降低4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经费开支。其余三家单位为事业单位。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办公房3509.11平方米,价值717.8万元,本部门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价值70.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76万元。
六、绩效预算信息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没有大的专项支出项目,因此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万元,支出2.4万元,结余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社局公车改革后行政职工交通补贴。
八、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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