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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园林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0-24 发布机构:园林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部门决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园林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绩效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园林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园林(林业)局是为区政府负责园林、林业、绿化管理工作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北戴河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义务植树、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全区社会绿化工作。负责全区绿地规划设计、绿化工程管理、行业技术指导及新品种引进,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保护全区林业资源和风景旅游资源,负责各类商品林、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植树造林等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指导林果、花卉、种苗等生产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园林、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审批及林政执法、陆生野生动物、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森林防火,园林、林业有害生物的测报、检疫、指导、防治、监督,全区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及指导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园林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内各项工作;承办全局党务、政务工作,负责起草或修改、文印以本局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负责文件的处理、督办及文书、工人档案整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与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劳资、编报预决算、会计、统计报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园门票收入、票证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与管理经费、落实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
(三)园林技术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负责全区绿地规划设计、绿化工程技术管理、行业技术指导及新品种引进等工作。
(四)工程管理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负责新、改、扩建工程管理及维修工程管理;负责各项工程立项、招标、施工管理;协助工程审计;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等工作。
(五)林果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负责造林、果树生产及果品安全、种苗、花卉、产业化、林业统计、林业技术推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
(六)林政资源股(森林防火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城市绿化条例》,负责全区树木砍伐、移植、占用绿地、林地审核、审批,监督、检查、验收;林权证核发;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园林及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全区绿地、林地的监管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全区森林防火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防火预案,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
(七)社会绿化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河北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统计;古树名木登记保护及监管;组织全区义务植树,指导群众绿化、社会绿化;负责绿化的评比、表彰、宣传等工作。
(八)养护考核股
贯彻执行《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负责全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街头绿地、游园、居民小区等处的绿化养护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并提供技术指导。
(九)森防股
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条例》,负责全区园林、林业有害生物的测报、检疫、指导、监督等工作并组织、指导、协调重大和突发性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园林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园林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决算情况
我局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为0,本年收入6365.5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合计4518.38,年末结转和结余1847.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为0,本年收入6365.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5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518.38,年末结转和结余184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362.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47.21万元。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及增减分析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659.39万元,增加57%,支出总计增加1169.39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 " 2016年造林苗木及土地补贴" 、 "2016年绿化养护费" 、 "奥林匹克大道公园雨水管道维修等工程" 、 "造林一件代补资金" 、 "海滨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 等项目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及增减原因分析
财政拨款支出45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76万元,项目支出1239.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62.47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636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55万元:项目支出4417.0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4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7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24.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190.52万元。主要原因是造林补贴需要验收成活率,部分补贴跨年度支出、绿化养护经费根据养护年度于次年一季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北戴河区园林局2016年度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83万元,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的30%,较上年决算减少3.7万元,同比下降38%。
(1)因公出国费:因公出国费支出当年无发生额。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为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4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当年无发生额。
北戴河区园林局2016年度 "三公" 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了经费开支;二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降低。三是没发生招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6年运行经费为155.8万元,比2015年减少63.9万元,降低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了经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4.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共计5612.82万元,其中房屋2323.47万元,车辆657.13万元(本部门共有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1辆,特种专业车2辆,其他用车41辆。),其他固定资产2632.22万元.
六、绩效预算信息情况说明
2016年园林绿化养护计划安排资金19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96万元。1、实施依据:为了推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把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从2008年开始,经区政府同意,我局以招投标的形式将部分绿地养护管理承包给具有绿化养护资质的企业进行养护管理,对重点道路、游园、迎宾线等绿地委托我局专业队伍进行养护。
2、涉及范围:北戴河辖区范围内的道路绿地、公园、游园、停车场绿地、广场绿地、街头绿地、居民区绿地、片林等园林公共绿地。
3、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化、规范化的园林养护管理方法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实现节约型园林绿化,展示良好的园林景观效果,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严格按照园林行业技术规范进行管理,遵循每一种植物材料的生长习性,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精细化、人性化的科学养护,以确保植物生长繁茂,提高园林植物的景观效果,无论是大型公共绿地、小型花园游园、街头绿地、景观节点,还是一树、一花、一草都能体现园林植物的本身特性,展示植物的群体美与单体美。
4、社会效益:改善城市环境,保护园林生态,提高城市品位,利于城市发展,切实践行 "三分建,九分养" 的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理念,增强公众园林绿化及环保意识,巩固和发展园林绿化建设成果。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553万元、支出136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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