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区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掌握人民内部矛盾动态,防止民转刑事案件的发生。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完善人民调解的信息网络建设。二是加强对调解员培训,,使其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2、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一是坚持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做到值班有签到、有记录;二是做好 "148" 法律咨询电话的解答工作;三是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批,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此外,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设施,使其更好发挥应有作用。
3、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加强对矫正对象和帮教对象的管理和监督。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转管理员的管理、培训;二是不断完善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管理,为志愿者建立个人档案;三是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站的日常监督力度,积极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4、法律宣传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一是围绕严打整治及颁布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法律宣传;二是开展 "六五" 普法活动,力争在方式上有所创新;三是办好《星火》普法月刊,不断丰富其内容;四是开展鸽子窝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将其确定为 "六五" 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5、加强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的监督和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纳入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司法局
我单位预算无下属单位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详见附件)
表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表
四、绩效预算信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具体意见和措施;2、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区的日常工作,承办成人法律学历教育的日常工作;3、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指导镇、街司法所和全区人民调解工作;4、负责监督指导公证、律师法援及司法鉴定工作;5、承担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年初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执法执勤有车。2016年未安排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七、北戴河区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1、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北戴河区司法局2016年度预算总体安排1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2万元,项目支出23.08万元。 项目支出:(1)人民调解员补贴6.3万元(2)依法治区及普法宣传经费4万元(3)法律援助经费1.28万元(4)社区矫正经费11.5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北戴河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7万元,其中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64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36万元、福利费1.07万元、日常维修费0.3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培训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不可预见费0.4万元、工会经费1.67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及福利1.2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北戴河区司法局2016年度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万元,2016年度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 "因公出国费" 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 支出5万元,占96%, "公务接待费" 支出0.2万元,占4% 。
北戴河区司法局2016年度 "三公" 经费预算支出虽与上年持平,但是我们会本着:一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经费开支;二要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运维费降低。
4、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件:表1至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