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规划局北戴河区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参与涉及本辖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3. 负责辖区范围内镇、村(含城中村)的规划管理。
4. 负责辖区范围内已经规划审批项目的验线和跟踪管理。
5. 负责辖区范围内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
6. 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规划执法巡查,查处各类规划违法案件。
7. 负责接待和调查处理辖区内的有关来信、来访、投诉和检举控告。
8. 负责市规划局与当地政府之间有关城乡规划事宜的协调联系。
9. 承办市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16年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单位名称为秦皇岛市规划局北戴河区分局,我单位预算无下属单位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详见附件)
表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表
四、绩效预算信息
一、年度发展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主线,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城乡规划局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指导调控作用,不断开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新局面。将北戴河规划成为生态型、园林式、国际性休闲旅游度假胜地,使北戴河的城市景观风貌成为公共美学。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在总规修编时合理确定北戴河的规划人口规模,控制好北戴河的城市用地发展规模,保护好北戴河的生态景观要素。
2、在规划管理中一如既往控制好北戴河的建筑风格、色彩、体量、高度、密度、建筑容量和绿地率。
3、加强批后跟踪管理,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
4、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避免违章建筑影响城市整体环境。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配合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做好《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规划修编工作。在此基础上,将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对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2、在控规编制中,严格落实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留足城市开敞空间,开辟城市生态廊道和视觉通廊,充分考虑道路的绿化景观效果,把控好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建筑轮廓线。
3、按照《秦皇岛市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北戴河的滨海片区分为近海、中海、远海来控制,对近海、中海、远海的建筑提出了按从低到高的城市轮廓线来控制,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把关,形成北戴河宜人的建筑高度和体量。
4、按照控规和规划条件要求,在工程规划审批中,对建设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进行严格把关,使北戴河成为宜居、宜业、宜游之城。
5、加强建设工程批后跟踪管理,严格按照批后跟踪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减少建设工程规划批后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城乡规划的实施。
6、严格规划执法,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城乡规划区做到不间断巡查,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坚持事前防范及事后教育处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活动。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
---|---|---|---|---|---|---|---|---|
优 | 良 | 中 | 差 | |||||
规划执法监察 | 40.00 | 负责对已审批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建设工程规划和市政工程规划审批后的验线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组织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工作;接待、调查、处理有关来信来访。 | 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维护城市规划刚性, | |||||
批后跟踪管理及违法建筑查处 | 40.00 | 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群众意见大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做好依法立案查处工作,做到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完整。 | 维护城乡规划刚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 违法建筑查处率 | 100% | 85%及以上 | 75%及以上 | 75%以下 |
规划办公 | 参与涉及本辖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辖区范围内镇、村(含城中村)的规划管理,负责辖区范围内规划批前和批后公示,承办市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城乡规划局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指导调控作用,在规划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开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新局面 | ||||||
规划办公经费 | 完成北戴河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做好日常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开工建设条件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完成2016年道路改造提升设计方案 | 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 100% | 85%及以上 | 75%及以上 | 75%以下 |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没有此项内容公开。
六、 国有资产信息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一般执法执勤4辆。2016年未安排国有资产购置预算。
七、秦皇岛市规划局北戴河区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秦皇岛市规划局北戴河区分局2016年度预算总体安排18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0:项目支出40万元.项目支出:1、规划执法监察大队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20万元;
2、单位负担社会保险缴费 10万元。
3、规划执法监察4辆车交通费1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6年秦皇岛市规划局北戴河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1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66万元、邮电费1.20万元、差旅费0.80万元、会议费0.39万元、福利费0.94万元、日常维修费0.1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0.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辆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北戴河区财政局2016年度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0万元,比上年减少0.7,降低4.96%。2016年度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费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5万元,占93.28%,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6.72%。
秦皇岛市规划局北戴河区分局2016年度 "三公" 经费预算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节约了经费开支。
4、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三公"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附件:表1至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