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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戴河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8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北政字〔2019〕27号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戴河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北戴河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北戴河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改革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协调、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力争在全市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保证义务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人员素质的提高和均衡配置;完善中考、中招制度,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际间的均衡配置;通过调整学校布局、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推进措施

(一)整体规划,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针对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及人口变动趋势做好生源预测和学校布局调整,按照国家和省定办学基本标准,一方面积极扩充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对部分中小学进行迁址新建及整合扩建,加快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步伐,缓解学校教育资源紧张学位不足状况。另一方面努力办好农村学校。针对中小学教学仪器、图书、计算机等方面缺口,查漏补缺,升级更新。推进学校教育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配备标准,提升设备管理和使用水平,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信息技术与日常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二)加大投入,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1.依法落实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确保实现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保证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及补充公用经费;足额征收和合理分配使用教育费附加,确保按要求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不得改变教育费附加用途。

2.设立北戴河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

3.建立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发展资金机制。积极争取省、市义务教育专项建设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义务教育发展资金。财政、发改、教育等部门安排用于学校建设的资金要集中使用,确保用足用好。

(三)扩大交流,统筹推进城乡师资队伍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校长和教师队伍的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管理。按照退补相当原则,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及时补充新教师。实行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每学年参与到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总数的 20%。对于农村教师、支教教师,在录用 (聘用)、职称评聘、骨干教师选拔、评先评优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倾斜政策。

(四)规范办学,深化中小学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

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划分、确定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要制定解决学生择校和大班额问题的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各中小学校要严格在确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全面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继续推进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相结合的中考、中招改革。全面落实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政策,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省定要求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

(五)关注资助,保障不同群体学生受教育机会均等。

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弱势群体子女、流动人口家庭子女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对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失学

(六)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部门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尊重教育规律,按照素质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真正使每个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七)加强领导,建立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

1.加强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 (名单附后),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整体推进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建设好每一所中小学校,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2.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长效工作保障机制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改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加投入,重点加大农村、学校软硬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支持城乡中小学校基本建设和品质提升。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教师编制动态管理,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资源规划和住建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结合城乡建设和布局调整,做好学校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支持、管理和指导工作

3.营造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教育氛围 

(八)强化督导,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落实。

建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和通报制度。区政府督查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工作的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评价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件: 北戴河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北戴河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领导小组名单

 

 陈秋华  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周向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晓光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左德成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任立民  区财政局局长

杨洪哲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贾志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翟春利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秀琪  区委编办主任

苏俊波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全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综合协调和相关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左德成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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