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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设立审核

发布时间:2023-07-26 发布机构: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北戴河分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事前)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设立审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3、《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

4、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办2006〕27号)。

办事条件

1、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申请使用海域的界址、面积清楚,无权属争议;

4、申请海域没有设置海域使用权且不计划设置更重要的海域使用权;

5、项目用海不影响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

6、不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不存在违法用海行为或有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处罚并已执行。

提交材料

海域使用申请文件(含海域使用审批呈报表、海域使用申请书,如涉及油气勘探区块的,提交石油部门协调证明;如涉及填海造地,填写填海造地建设项目用海承诺书)

办理程序

携带相关材料到政务大厅进行形式性审查—材料合格后上报市海洋和渔业局审核

收费标准

按照财综〔2018〕15号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规【2019】9号)执行

法定审批时限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5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

14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9工作日

监督部门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

咨询电话

0335—365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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