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新河路21号北戴河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066100) 电话:0335-46837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公示日期 |
国道G228北戴河区段改建工程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G228国道兴凯湖路与河北大街交叉口立交桥处至站南大街与金城路交叉口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交通运输局 | 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国道G228北戴河区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 | 2024年10月11日 |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