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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戴河区东桨河排洪能力提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发布机构: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分享至: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事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北戴河区新河路21号北戴河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066100)    电话:0335-468371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审批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关于《北戴河区东桨河排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北审批项准许2024-05-003号

2024年 7月31日

附件

2024年 7月31日

 环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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