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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分享至: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解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第十五届区政府5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解方同志任区国有资产运管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不再担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正科级)职务;
王英明同志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立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兴春同志任区暑期供应站站长,不再担任区暑期供应站经理职务;
薛鹏程同志任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红恩同志任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
张强同志任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罡同志任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黄巍同志为区暑期供应站副站长,解聘其区暑期供应站副经理职务;
张磊同志任区暑期供应站副站长,不再担任区暑期供应站副经理职务;
王克俊同志任区国有资产运管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翟振宇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城市供热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综合执法协调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热力公司经理职务;
刘海滨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不再担任区综合执法协调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三打" 活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占武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执法调度中心)副大队长(副主任),不再担任区综合执法协调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三打" 活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海波同志任区海浴场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海浴场管理处主任职务;
李静同志任区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所长职务;
胡睿同志任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宁滨同志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宋丽娜同志任区社会组织事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职务;
于坤同志任区联峰山景区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联峰山景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金戈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开发区土地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玉磊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副主任(试用期至2021年5月),不再担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职务;
高东凯同志任区暑期供应站副站长(试用期至2021年5月),不再担任区暑期供应站副经理(试用期一年)职务;
宋伟同志任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至2021年6月),不再担任区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职务。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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